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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法修訂:明星代言須先使用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8-2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內地廣告亂象,特別是明星為偽劣品站台等行為有望得到遏制。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廣告法修訂草案,對廣告薦證者行為規範和法律責任加以明確。這意味著,明星等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作證明。明知或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劉嘉玲等多位女明星代言的SK-II化妝品被檢出含禁用成分,成龍代言霸王烏髮產品被查出批號不合格,郭德綱代言藏秘排油被曝涉嫌虛假宣傳……兩岸三地明星在內地撈金代言,其中不乏為低劣產品站台的行為。有評論指出,明星們在收穫廣告代言的暴利後,也將消費者帶進一個個消費誤區。然而,產品形象雖因質量問題在消費者心目中倒掉,但明星們的代言卻一個接一個,「明星做人如此瀟灑,顯然是法律的漏洞實在太大」。

此次廣告法的修訂,明確明星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作證明。這一規定贏得網民稱讚。一些「沒節操」的明星代言也遭到揶揄。台灣偶像明星汪東城要如何在內地代言衛生巾品牌,育有多個子女的老牌影星唐國強該怎麼代言不孕不育醫院,成為網民們的笑料。

有評論指出,但與中國明星什麼都敢代言的寬鬆環境相比,其他國家的明星們日子並不是太好過。有報道稱,美國廣告法規定,代言廣告必須是證言廣告和明示擔保,這就意味著明星必須使用產品並有裨益後,才能為該產品代言,否則會被處以重罰。中國修訂廣告法,是在法治上與國際接軌。令問題產品的代言人承擔法律責任,其目的在於監督貴為公眾人物的明星,能夠慎為代言,不負形象。

內地廣告業的亂象不僅是明星代言,保健食品、醫療、藥品廣告近年來日益成為虛假廣告「重災區」。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近年來針對內地118個省級電視頻道、171個地市級電視頻道和101份報刊的監測數據,保健食品廣告90%以上屬虛假違法廣告。

針對以上問題,廣告法修訂草案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準則作了完善,新增保健食品、醫療廣告準則,要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醫療廣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不得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等。

      責任編輯:An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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