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8月25日,《財經》雜誌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由人社部牽頭、財政部等部委參與的對央企主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方案初稿已經草擬完畢,並開始徵求意見。該方案的一個重要建議是,將央企、國有金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削減後年薪不能超過60萬元。
這一消息隨即引爆關注熱點,在此之前的兩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剛剛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要求逐步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對象的主體被明確為「中央管理企業」,除國資委監管的113家央企外,各部委管轄的20餘家金融企業以及中央部門(單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集團型企業都將納入其中。
而在數百家改革企業中,能源型企業由於其壟斷屬性及高利潤,高管薪酬也始終在央企陣營中頗具爭議。
記者查閱石油、電力、煤炭領域央企上市公司年報發現,其高管團隊的年薪普遍在60萬元以上。
「央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不會一刀切,雖然還不知道最終的調整方案細節,但調整的目的肯定還是遵循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去行政化,薪酬結構也將向市場化靠攏,媒體說的年薪削減到現有的30%不超過60萬不一定準確。」國家行政學院一名教授對記者說。
油企:平均超70萬
第三方機構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登頂上市央企高管年薪榜首的為中集集團總裁麥伯良,其2013年薪酬為870萬元位於A股薪酬榜榜首,此外,排在上市央企董事長年薪前5名的薪酬也皆在200萬以上。
相比之下,「三桶油」高管團隊的薪酬則較為平均。來自中石油2013年的年報顯示,中石油董事長周吉平在公司領取的報酬總額為121萬元,執行董事、副總裁廖永遠的年薪為112萬元,總裁汪東進年薪則為106.6萬元。
而除上述三位核心高管外,中石油其他9位高管的2013年的平均年薪為74.5萬元,其中,副總裁孫龍德的年薪為89.4萬元,副總裁劉宏斌的年薪為85.5萬元,財務總監於毅波的年薪為79.7萬元。
以此計算,中石油高管團隊中包括董事長在內的13位高管平均年薪為84萬元。此外,年報還顯示,職工監事王光軍的年薪為77.9萬元,職工監事姚偉的年薪為85.7萬元,職工監事劉合合的年薪為71萬元。
相比中石油,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及兩名副董事長王天普、張耀倉的薪酬則未從上市公司體現。中石化的2013年財報中顯示,中石化財務總監王新華2013年年薪為62.86萬元,副總裁張海潮年薪為65.36萬元,副總裁焦方正年薪為63.47萬元。其12名高管的平均年薪為77.5萬元。
與此同時,中海油的高官薪酬則相對平均,來自其2013年的財報中顯示,中海油董事長王宜林在上市公司領取的報酬為84.7萬元,執行董事李凡榮、武廣齊的薪酬分別為83.8萬元和82.9萬元。
此外,非執行董事楊華、周守為、吳振芳的年薪皆為75.9萬,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趙崇康、劉遵義、謝孝衍、王濤的年薪則分別為84.7萬、75.9萬、87.9萬、75.9萬。中海油包括王宜林在內的10名高管,其平均年薪為80.35萬元,位居三大石油公司首位。
煤電:排名靠前
與三大國有石油公司相比,煤炭電力企業無疑是央企整列中的又一「多金」隊伍。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煤炭行業整體萎縮的大背景下,煤炭央企高管的薪酬則依然穩坐能源央企高管薪酬的前列。
來自上市公司的年報顯示,在諸多能源央企高管中,中國神華執行董事、總裁凌文以年薪159.56萬元位居第一,第二位則是中煤能源董事長、執行董事王安,其年薪為150.6萬元。
而對能源領域央企的高管的薪酬進行梳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年薪排名前十的負責人中,來自煤炭電力領域的企業高管則佔據了一半以上。
在這份能源上市央企高管薪酬排行名單中,前三名分別被煤炭巨頭奪得外,第四位至第十位分別為中石油總裁汪東進,國電電力董事、總經理馮樹臣,大唐國際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周剛,中海油總裁李凡榮,華能國際總經理劉國躍,兗州煤業總經理尹明德,華電集團工程管理部副主任霍利。其中,第十名上榜高管霍利的年薪為48.58萬元。
調整方案待敲定
即便目前圍繞央企改革中高管薪酬制度的調整已成熱點,但接受記者採訪的多名央企人士及學術界人士皆表示,作為央企改革的一部分,負責人薪酬的調整方案仍有待最終敲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的改革方案並非第一次提出對央企高管的薪酬制度進行調整。早在2009年,人社部等六部門就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
文件中明確指出,企業高管薪酬分為三塊: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益。企業高管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績效年薪按照先考核後兌現的原則,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由企業一次性提取,分期兌現。
而對於此次重申央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劉湘麗則表示,央企負責人的薪酬採取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兩部分。基本薪酬應參照央企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並結合企業規模、資產等因素來確定,績效薪酬應按照央企負責人完成經營績效指標情況來確定。
「目前,不同央企之間存在薪酬差距,即使在一個央企內部,集團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也存在薪酬差距,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涉及行業、制度、體制、監管各方面,十分複雜,不能一概而論。但主要原因還是和薪酬管理制度,也就是薪酬信息不公開透明有關。」劉湘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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