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京報8月28日就王立軍申請專利一事發表社評,以下為原文:
雖然王立軍已經落馬,但我們還不清楚他弄的那些警用設備、服飾的外觀專利,是否實現了不正當利益輸送。這些事如何善後,要給公眾一個交待。
前不久,原天津市公安局長武長順落馬,公眾驚奇地發現:這位高官居然發明及領銜發明了35項專利。這又引發了公眾對已入獄的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的興趣,據媒體報道,王立軍在重慶期間獲得專利總共254個。其中有211個是2011年一年之內申請的。「王局長」平均每1.7天就有一個專利,被網民戲稱為「發明天才」。
首先,王立軍並非像有些網民懷疑的「將屬下團隊的技術發明,竊為己有」,其實,王立軍的絕大多數專利,並不是技術含量較高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而是「外觀設計專利」,那根本就不是「發明」。
他的外觀設計專利有:各種鐵藝花架、報架、欄杆;警務掛牌、銘牌;自動傳菜火鍋宴會桌;女巡警形象的鑰匙扣;甚至王立軍的「雕塑」也申請了專利,最著名的就是在重慶市公安局門口那個巨大的石球裡刻的「劍」字。這些外觀設計專利,並沒什麼創新之處和美感,但是因為《專利法》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是不用進行實質審查,只要申請的資料滿足法定形式要件,所以王立軍的那些專利,幾乎無關「發明創造」,和「發明天才」風馬牛不相及。這種專利的堆砌,純屬滿足其畸形的權力癖好。
其二,王立軍個人申請專利,誰掏的錢?「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費用為500元,還有證書工本費、年費等,而且王的很多專利還是通過專利事務所代理申請的,費用更高。這麼算來這254項專利,花費應在十幾萬元以上乃至更高。但從公示的專利信息看,發明(設計)人為王立軍的這些專利,申請人卻是重慶市公安局、重慶警官職業學院等當年王立軍掌握的公安部門。那麼,當年王立軍動用公帑為個人申請專利,是不是涉嫌公款私用,涉嫌貪污?
其三,王立軍在重慶任職期間,平均每1.7天申請一個專利,顯然超出他的個人能力範圍,這是不是意味很多公共資源、警力被浪費在這些勞什子上了?
事實上,光鐵藝書架的外觀專利,王立軍就申請了七八樣,什麼一柱式、二柱式、三角形、卷草花……他每申請一個專利,就得有人專門按他的思路做出一個實物來,然後才能拍照,進而申請專利,費用必然極高。而且申請專利,還填寫大量申請書、製作3D效果圖,這就必然需要有一個為其虛榮心服務的龐大班子。
「官員專利氾濫」成為官場權力濫用的一個鮮活截面。雖然王立軍已經落馬,但我們還不清楚他弄的那些警用設備、服飾的外觀專利,是否實現了不正當利益輸送。鑒於武長順「專利腐敗」的路徑已昭然於天下,我們還是請有關方面及時回應:當初為王立軍申請這些「專利」,花費公帑幾何、動用警察幾多?是否還在繼續繳納這些「專利」的年費?有沒有採購過這些「專利」,並向王立軍支付費用?這些事如何善後,要給公眾一個說明與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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