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實習記者 牛琰綜合報道)近日由公安部督辦、江西省鷹潭市公安局偵破的一件重大非法製造、買賣槍支案,由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終結。被告人吳體念、陳勝華犯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4年。此外,被告人何曉東因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據瞭解,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期間,吳體念和陳勝華在浙江省寧波市合夥從網上購買和自製氣槍散件,然後在互聯網上出售。期間,二人向馮某出售氣槍散件共計15件,向廣東男子何曉東出售氣槍散件共計46件,何曉東除向吳體念、陳勝華購買46件氣槍散件外,還於2012年8月份用價值3000元人民幣的一根釣魚竿換得蔣某某一支美式「禿鷹」氣槍。
2013年6月29日,公安機關在浙江省余姚市將被告人吳體念、陳勝華抓獲,並在浙江省余姚市低塘鎮一民宅查獲他們藏匿並準備出售的氣槍散件3540件。法院認為,吳體念、陳勝華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且情節嚴重。何曉東從他人手中換購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一支,後又向被告人吳體念、陳勝華購買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散件46件,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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