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紀委官網昨日下午通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潘逸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年僅53歲的潘逸陽,是廣東惠州人,33歲時已是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40歲時步入省部級序列,先後到粵、贛、蒙3省區任職,履歷完整。
據新京報9月18日報道,記者可查詢到的關於潘逸陽的最近一次報道是9月7日,內蒙古政府官網發佈的《巴特爾(內蒙古自治區主席)主持召開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一文顯示,9月5日,潘逸陽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身份出席了這次會議。
自此潘逸陽再未在公開場合露面。
截至目前,今年以來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已25人。
潘逸陽是十八大後第5位「落馬」的中央候補委員。在他之前,2位中央委員蔣潔敏、李東生,以及4位中央候補委員李春城、王永春、萬慶良、陳川平分別被查。其中,蔣潔敏、李東生、李春城、王永春4人已被開除黨籍。
40歲時步入省部級序列
潘逸陽生於1961年,現年53歲,廣東人。仕途早期在廣東工作了16年。
從廣州市公安局十一處幹部起步,潘逸陽做過佛山市委書記秘書,當過順德市大良鎮黨委副書記,並在廣東的共青團系統工作了9年,1995年34歲時就已官至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在廣東期間,他已開始主政地方,當了近一年的廣州市委常委、從化市委書記。
1998年潘逸陽離開廣東,調任江西省新余市委書記,自此在江西工作了12年。
在江西期間,潘逸陽再獲提拔。到江西3年後的2001年,年僅40歲時,他起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農工部部長,步入省部級高官序列。
主政贛州推行10萬元買套房
當了3年江西省委常委、省委農工部部長後,潘逸陽再次主政地方,擔任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主政贛州近8年。
主政贛州後,潘逸陽曾推行保障房新政:為特定大學生群體提供租賃性大學生公寓;為剛工作、低層級公務員提供公務員公寓;進城農民工購買保障房僅需10萬元。在當年房價高漲的大背景下,贛州的保障房新政受到各界關注,也陷入「作秀」、「杯水車薪」等質疑。
2010年全國兩會時,在江西團開放日,有記者就保障房新政提問,「10萬元能買一套住房,在贛州確有其事嗎?」
潘逸陽否認了「作秀」、「杯水車薪」等說法,稱「這些安居工程不會是杯水車薪,但也不能100%地滿足需求,會維持在一個合理的比例。我們不能夠保證每個人都成為有產階級,都擁有自己的房子,但我們必須要保證每個人都有房子居住。」
當時在潘逸陽回應上述提問前,同在現場的原江西省委書記蘇榮搶先發言,「潘書記是最年輕的『老常委』,1961年出生,已經擔任了9年省委常委了。」
蘇榮今年6月已被調查。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時,曾與潘逸陽搭班子,在江西省委常委領導班子中共事3年,直到2010年,潘逸陽離開江西,調任內蒙古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