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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掃黃第三季:房內不得裝插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9-1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房間、包廂內不得安裝門鎖、插銷等;不得安裝可調節亮度的照明燈。

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視頻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

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營業期間應衣著齊整大方,不能有傷風化,對從業人員應實行實名登記管理……

——— 《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經營行為規範》

據澎湃新聞報道,東莞9月18日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及四份配套政策文件,對新申辦的娛樂服務場所將通過前端介入、開辦約談等措施嚴把准入關。據悉,經歷了今年初全業關停整頓之後,東莞的桑拿場所如今僅有兩成復業。

18日上午,東莞市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了新近出台的「1+4政策體系」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包括《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經營行為規範》、《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監管問責暫行辦法》、《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監管工作指引》和《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監管操作若干規定》。

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錫明在通氣會上透露,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日前表示,東莞的「1+4政策體系」是目前全省各地市在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方面最完備的一套政策文件。據悉,省政府目前也在就娛樂服務場所規範管理方面起草相關的法規。

黃錫明透露,經歷了此前歷時6個月的兩個階段的「掃黃」整治專項行動之後,從9月18日起,東莞已啟動了第三階段的「掃黃」專項行動,該行動將持續至本年底。

【現狀】

桑拿場所僅有兩成復業

東莞的娛樂服務場所被稱為「明顯超出市場容量」,那麼此類場所在東莞有多少?究竟多少才算合理?面對南都記者的這一提問,黃錫明表示,目前全市證照齊全的桑拿場所198間,歌舞娛樂場所581間,沐足場所832間。

今年初以來,這些娛樂場所經歷了關停整頓和重新營業。截至9月17日,公安部門驗收合格復業累計的桑拿場所41間(自行停業6間),復業率20.7%;歌舞娛樂場所478間(自行停業20間),復業率82.3%;沐足場所652間(自行停業14間),復業率78.4%。他說:「究竟多少娛樂場所才合理,這要看市場的調節。」

昨日下午,南都記者電話採訪了常平、厚街、塘廈多間原桑拿場所經營者。據悉,目前已復業的41間桑拿場所大多為水會類、原本就屬於正規保健按摩類的桑拿場所。

【政策亮點】

嚴格准入,辦理登記後公安等部門即介入審查約談

《意見》規定,將建立娛樂服務場所登記設立前端預審制度,工商部門將娛樂服務場所經營企業從業申辦信息及時推送到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由屬地鎮(街)公安部門會同消防、文化、衛生計生等職能部門提前介入審查,嚴把准入關,嚴禁違法主體進入市場。

「我市現有的娛樂服務行業的市場主體,尤其是桑拿、沐足場所,明顯超出市場的正常容量,過多過濫。」劉惠林認為,必須著力壓減市場主體。對於新申辦的娛樂服務場所,要通過前端介入、開辦約談、准入承諾、建檔管理等幾項措施,嚴把准入關。

東莞市委政研室主任鄧濤認為,這與商事登記改革也沒有衝突。只是當經營者辦理執照之後,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就通過信息共享平台得知這一信息,提前介入審查,提前與經營者進行警示談話。

【行業規範】

從業人員實名登記,視頻監控與警方聯網

昨天出台的《東莞市娛樂服務場所經營行為規範》對桑拿、歌舞、沐足三類娛樂服務場所的經營行為在「房、床、鎖、燈、窗、鈴、影、人、照、證」十個方面作出了細緻的規定。包括,房間、包廂內不得安裝門鎖、插銷等;不得安裝可調節亮度的照明燈;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收銀台等重點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視頻監控設備,並與公安部門後台聯網;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證後方可上崗,營業期間應衣著齊整大方,不能有傷風化,對從業人員實名登記管理……

【分級管理】

評級低的將增加檢查頻次

對娛樂服務場所建立分級管理制度。根據場所治安、信用、經營等狀況進行定期考核、評分定級,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敏感娛樂服務場所的明察暗訪頻次和力度。對娛樂服務場所評定分級以每半年為一個週期,並對評定分級結果實行動態降、定期升制度。

「比如說,這家場所因治安秩序混亂而被評為D級,那麼有關部門將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加大明察暗訪的頻次。而那家場所因治安秩序良好而被評為A級的,那麼明察暗訪的頻次則沒那麼多,只是維持正常管理水平。」參與政策起草的東莞市委政研室經濟科科長劉惠林說,「而且,這個評級並非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變化的。」

【監控機制】

重大涉黃案件一律「異地辦案」

《意見》規定,對案情重大、被媒體曝光影響極其惡劣和上級交辦的案件,由市公安部門組織相關警種或調集異地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採取異地查處的方式組織查處。娛樂服務場所涉及重大「黃賭毒」違法犯罪問題需立案處罰的一律採取異地辦案,避免出現辦人情案、關係案、降格處罰等。

東莞警界內部人士透露,對黃賭毒案件實施異地用警的查處辦案制度其實並非本次意見首創。早在幾年前,東莞警方即已針對重大黃賭毒案件採取異地用警制,前幾年比較有名的如東坑的新東泰賭場案即為異地用警。

【信息聯動】

非公安部門發現涉黃線索及時通報

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建立統一的、跨部門的娛樂服務場所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對娛樂服務場所從物業租賃、證照辦理、硬件建設、營業運作、監督檢查、隱患通報到違法犯罪處罰等環節的完整統管模式,實現公安、工商、文化、衛生計生等各職能部門利用一個系統、一套數據對娛樂服務場所進行有效監管,避免監管盲區的出現。

同時建立線索流轉機制。各職能部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聯繫溝通,互通情報信息。對不屬於本部門查處範圍的違法經營活動要及時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舉報線索查處情況由通報部門每半個月進行一次匯總,形成報告報送至屬地鎮(街)綜治部門。

【責任追究】

一地涉黃將摘四頂烏紗

《意見稿》中明確了責任追究機制。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監管職責,或對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行為日常監管、查處整治不力,或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等情形,嚴肅追究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工作人員的責任。將打擊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成效納入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和鎮(街)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年度工作考核,對於工作不落實、發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單位和鎮(街),實行考核一票否決。

在今年2月12日,東莞市紀委曾下發緊急通知,凡是查處不力,再被舉報仍有涉黃活動並查實的,屬地鎮(街道)黨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派出所長、村(社區)書記一律先免職再按規定從嚴處理。黃錫明表示,「1+4」政策出台後,上述規定依然有效,將繼續實行。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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