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3日上午,法庭作出一審判決,以分裂國家罪判處伊力哈木·土赫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央視報道,長期以來,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學教師的身份,通過授課活動,鼓吹新疆獨立,傳播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思想,詆毀攻擊我國涉疆政策,煽動以暴力手段對抗政府。
法庭審理查明,伊力哈木·土赫提以「維吾爾在線」網站為平台,利用其大學教師身份,蠱惑、拉攏、脅迫部分少數民族學生加入該網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土赫提為首要分子的分裂國家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在伊力哈木·土赫提的領導下,以分裂國家為目的,組織、策劃、實施了一系列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
出具的學校教學視頻資料顯示,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在課堂上公然宣揚分裂思想,如「新疆是你漢人的嗎?不是,首先是我維吾爾人的,首先是我們中亞民族的。」「我就不是中國人,因為我是維吾爾人。我們的驕傲是偉大的吐克斯汗。」
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多次在課堂上宣揚暴力,如「不要以為暴力抗爭就是恐怖活動。對維吾爾人來說這個政府就是鬼子,你可以抗爭,可以反擊它,用任何方式,可以用董存瑞的方式,可以用黃繼光的方式,可以用一切方式進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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