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尚勇 賀毓 銀川報道)經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調查,銀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志林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周志林1983年7月參加工作,曾歷任銀川市西夏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西夏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銀川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並接受禮金和貴重物品。
周志林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寧夏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周志林開除黨籍處分,並由銀川市政府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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