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夏瑞雪 哈爾濱報道】近日,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公安廳、民政廳、審計廳等六部門聯合出台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及時、有效地對急重危傷實施救治,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者拖延救治患者,決不允許見死不救。
《細則》要求,凡在黑龍江省境內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醫療費用的患者,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對確實無法查明身份的患者,填寫《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救助申請審批表》,經當地公安機關確認後,向基金審核管理部門申報救助基金。
《細則》還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負責監督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無條件對救助對像進行急救,對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依法查處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虛報信息套取基金、過度醫療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瞭解,黑龍江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分級設立,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分賬核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按規定主要用於身份不明確或無負擔能力患者的急救醫療費用補助。通過國家、省、市、縣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自願捐助募集,由省、市(地)衛生計生委會同財政部門負責管理,經辦機構設在慈善總會。各市(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察、審計、醫學專家、捐贈人、媒體、群眾代表等組成的基金監管委員會,將負責對本地救助基金的預算執行、支付、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