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17日,廣東省紀委通報對3起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的廳級官員的初步處理結果,其中,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馮立梅和省殘聯原副理事長、巡視員謝禧樂被開除黨籍,湛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湛岳登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馮立梅系退休2年後被紀檢部門查處,此前,在以羅蔭國為首的茂名官場窩案中,他被認為是「漏網之魚」。在中央巡視中進駐廣東後,馮立梅再次被人舉報,於今年3月被帶走調查。廣東省紀委17日通報稱,經查,馮立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與他人通姦。其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馮立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湛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湛岳登涉及問題,主要是在遂溪縣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另外,廣東省殘聯原副理事長、巡視員謝禧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報名目的辦法,共同騙取征地補償款,數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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