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9月30日召開會議,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會議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據新華網報道,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並審議《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第一次以黨的文件的形式就依法治國問題作出全面規劃,是執政黨實行依法執政、依憲執政的重大戰略部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新探索和新實踐。這是繼確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宏偉目標之後,由執政黨正式確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具體行動路線,它突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不同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尤其是歐洲「民主社會主義」國家的「法治社會主義」,它的基本目標是「社會主義」,具體的實現路徑是「法治」。這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不斷探索出來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理論和新認識,是對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主義的新發展。它的價值核心是「社會主義」與「法治」。
中國為什麼要選擇走社會主義道路,為什麼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是貫穿整個改革開放全過程的重大問題,必須予以科學回答。1984年6月30日鄧小平會見日本客人時說:「如果不搞社會主義,而走資本主義道路,中國的混亂狀態就不能結束,貧困落後的狀態就不能改變。」在此基礎上進而指出:「在中國現在落後的狀態下,走什麼道路才能發展生產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這就又回到是堅持社會主義還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問題上來了。如果走資本主義道路,可以使中國百分之幾的人富裕起來,但是絕對解決不了百分之九十幾的人生活富裕的問題。」1987年3月8日會見坦桑尼亞領導人時鄧小平又指出:「最近我同美國人談話時講過,中國只有堅持搞社會主義才有出路,搞資本主義沒有出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一直致力於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條道路始終沒有離開「共同富裕」和「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原則。
當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抽像的理論與具體的實踐的有機結合。從原則和大方向上來看,社會主義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和共同富裕,這是一條非常清晰的前進道路。但是,依靠何種治國理政的手段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和實現全社會成員的共同富裕?建國以後,我們曾經作了多種角度的嘗試,有「一大二公」的公有制模式,也有「階級鬥爭為綱」的革命模式。實踐證明,這些措施和手段都存在著致命的缺陷,最大的制度障礙就是缺少固定和可持續的內在發展動力,不能給社會主義帶來持久的生命力。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新時期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為確立「法治社會主義」道路指出了具體的實踐方向。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1999年現行憲法第四次修正案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了憲法,諸此種種,都從黨的政策和國家憲法法律角度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中國特色「法治社會主義」的內涵。
這條道路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以黨代政」,也不同於北歐國家推行的「民主社會主義」,它堅持的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原則,並且將「秩序優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鮮明特徵。因此,從「法治社會主義」的意義上來看,即將舉行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注入新的活力,使得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孜孜以求的社會主義事業煥發生機。這一「決定」的通過,必將全面推動社會主義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使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法治精神的潤育下更加適應中國現階段的具體實際,也會從理論上高舉起「法治社會主義」大旗,引領人類社會制度文明的新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