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天下午,中央黨校中共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表示,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縣、甚至依法治村,認為這些「治」的背後,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實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員,嚴格依法行政。
據新京報報道,謝春濤今天下午在中國記協為中外記者講述「中國特色社會注意制度的由來與發展」,並回答記者提問。
在回答「十八屆四中全會為何以依法治國為主題」時,謝春濤表示,這與中共中央對法治本身重要性,和對中國目前法治存在問題的認識有密切關係。
謝春濤說,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上被確立,在黨內和全社會,總體上都認同,至少沒有明顯的堅定的反對者。但是從實踐的情況看,問題有很多。
比如,在立法方面,有些方面還缺法,有些方面的法律條文還需要修改和完善;執法方面,有些法律還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的現象都是存在的,甚至很嚴峻。有些位置很高的領導人,比如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不能說很好地遵守了法律。中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很多。
謝春濤說,中央領導人意識到,法治對現代國家至關重要。中國共產黨有很多好的理念,有時候得不到有效實施,重要原因在於缺少健全的法律制度。「習近平提出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健全中國的法治。」
謝春濤表示,這個「法治」,不是像有些基層官員理解的,用法律去治老百姓,而是用法律管住官員,嚴格依法行政。
謝春濤解讀說,這一次強調依法治國,範圍會更廣,力度會更大,會涉及到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全體民眾守法,對未來中國的發展意義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