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佔中」堵路,阻塞金鐘、中環及旺角的交通,嚴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激起民憤。香港小巴及的士從業員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示威者繼續「佔領」旺角,金鐘中信大廈業主亦向高院申請禁制「佔領」繼續阻塞附近街頭。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昨日就共3宗的申請頒發了臨時禁制令。他表示,「佔領」者對公眾造成滋擾,任何人都不能夠獨霸馬路,需要平衡整個社會公眾利益。
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香港計程車會及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昨日分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佔領」者繼續佔據旺角亞皆老街、彌敦道與通菜街、砵蘭街等一帶,及要求禁止或阻礙車輛在該處路段正常交通運行的人士離開,和清除任何在上述地點搭建的帳篷及路障,以開通車道讓原告可以使用道路,行使營運權利。
代表香港計程車會及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在庭上指出,20多天的「佔領」,已經令業界及香港人造成了傷害及損失,而上周五晚旺角佔領區發生連串衝突事件,有市民受傷,法庭應該是適當時候介入,防止衝突進一步擴大,及防止社會部分地方進入無法管理的狀態。
莫樹聯強調,香港大部分市民都是尊重法律的,頒令最低限度可以有效減少市民的聚集。相信很多參與「佔領」的市民,將會尊重法庭的判決,而法庭的禁制令亦可鼓勵佔領者和平離去,加上目前旺角一帶的佔領者人數不足100人,較容易執行禁制令。
倘不滿頒令 籲法庭解決
法官潘兆初向莫樹聯提問道,今日特區政府與學聯代表展開對話,擔心在昨日頒布禁制令,將會激發更多市民走出來「佔領」。莫樹聯則指出,法庭應按法理原則判案,而非考慮判決的影響。
經過數小時的內庭聆訊,高等法院接納申請人的入稟,即場頒布臨時禁制令。潘兆初指出,佔領者對公眾造成滋擾,嚴重影響的士業界收入,任何人士即使是示威者,他們就算擁有崇高的理念,但都不能夠獨霸馬路,需要平衡整個社會公眾利益,希望示威者能夠尊重法庭的頒令,如有不滿,應該透過法庭以理性方式解決。
潘兆初又指出,「公民抗命」不在他考慮之列,今次「佔領」事件已經拖延得太久,影響很多市民的生活,而且「佔領」者的行為並不合理。
刊登及張貼 禁令即生效
高院同時接納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昨日入稟的臨時禁制令。大律師黃添偉及律師陳曼琪在庭上指出,禁制令內容包括禁止「佔領」者阻塞旺角亞皆老街西行,由通菜街至砵蘭街的一段車路,及禁止任何人士阻止移除該段車路任何帳篷、路障及其他建築物。
陳曼琪指出,當事人營運小巴線已經有50年歷史,但「佔領」行動後多條道路被堵塞,小巴線被迫中斷,出現司機拒租車的情況,令公司蒙受嚴重損失。
據悉,原告毋須親身派出禁制令,只要在中英文報章上刊登禁制令,並在當眼處張貼禁制令便可。禁制令包括不可以在有關馬路樹立障礙物,例如搭棚、帳篷及欄柵等,亦不可以妨礙干擾其他人,包括原告或其代理人移除路上的障礙物。若有人違反以上事項,將會被視作藐視法庭,或須負上刑責。禁制令會刊登在報章及張貼在旺角涉事地區,有效期至下周五(31日)早上10時。
禁阻中信大廈車輛出入
同日傍晚,中信大廈業主入稟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制「佔中」行動的佔領者不能阻塞金鐘中信大廈添美道停車場出入口,以及位於添美道與龍匯道的交界兩個走火通道的出口。同時,佔領者不得停留在上述的交界處,而業主亦可移除上址的阻礙物,包括鐵馬、帳篷等物件。而業主在移除阻礙物時,佔領者不得阻止,也不可重新放置阻礙物。
代表中信大廈業主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庭上表示,「佔領」行動初期一位老太太欲在添美道停車場離開時,被困了45分鐘。昨日有消防車試圖進入,同樣被堵塞,而只要能夠移除鐵馬及不要阻礙通道出入口,便符合禁制令的要求。
法官潘兆初接納有關的申請並即時頒發臨時禁制令。他強調,法庭只是捍衛法治,而不涉及政治爭拗,而「佔領」阻礙逃生出口,會嚴重影響在中信大廈人士的安全。他又說,倘「佔領」者反對,可以到法庭上討論他們的權利及義務。
中信大廈業主金蓬投資有限公司發言人指出,他們歡迎法院批出臨時禁制令。大廈的緊急消防道路及停車場出入口已被阻塞超過3周,嚴重影響商戶的營運,法院的決定有助改善大廈內公司及商戶的營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