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搜狐報道,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多次實現巨大改革突破的三中全會有相當地位。緊隨其後的四中全會,也多次以議題的精準定位就中共和國家面臨的問題對症下藥,「藥方」則多以《決定》這種會議文件的形式公諸於世。而調配這份「藥方」往往要耗時一年半載,過程極其複雜,更凝聚了從國家最高領導人到普通民眾的集體智慧。中國的命運也往往和這份《決定》緊密相連。
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 或由孟建柱領銜起草
中央全會《決定》的起草工作會一般都會早早開始,但每屆每次中央全會的文件起草工作時間會各不相同,許多是全會召開半年前開始準備,有一次準備時間甚至接近一年。一般而言,起草組成立的第一次會議都由總書記講話,對起草工作提出要求。1994年4月18日,在十四屆四中全會文件起草組第一次會議上,江澤民代表中央提出黨的建設要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健全和發展民主集中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文件起草組的政治規格極高,以十七屆四中全會為例,《決定》文件起草組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工作。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習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具體負責起草組工作。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宣傳部部長劉雲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李源潮等領導同志參加起草組工作。
起草組成員以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中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機構領導幹部為多,同時邀請一些專家學者參加。這些黨和國家的智囊在幾個月的時間內被集中起來討論,要開大小會議幾十次,起草工作雖並不封閉,但起草組成員均被要求「全力以赴」。
此次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中共黨史上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主題的中央全會。據公開報道稱,全會的討論草案由孟建柱領銜的中央政法委牽頭參與擬定。相關部門已在數月之前開始專題調研。改革、立法以及反腐或將構成本次全會的重點議題。今年4月,新華社調研組曾赴江蘇南通進行了「依法治國與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專題調研。江蘇省級新聞網站中江網稱,該調研即為四中全會開展。
起草過程極其複雜 通過靠舉手表決
根據近年新華社的報道,提交中央全會審議的「決定」稿,都經歷了複雜的起草過程:一般當年春天成立起草組,多次調研、座談,數易其稿,耗時半年多完成。根據慣例,全會將分組審議文件討論稿,最後將意見反饋給起草小組,起草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對文件進行修改,最終形成文件。
十四屆四中全會召開前,中央組織了18個調研小組,抽調100多名幹部先後到22個省市和有關部委辦進行調研,同4000多位省部級幹部、廳局級幹部、專家學者座談、訪問。在聽取多方意見後,起草組對文件不斷修改。實際上,十四屆四中全會討論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是修改後的第八稿,全會期間,《決定》又被修改兩次,最終獲得通過。
而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在起草工作開始階段,中央就自上而下地徵求各方面對全會議題的意見和建議,並分片召開31個省區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座談會當面聽取意見。《決定》徵求意見稿形成後,又徵求了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黨內老同志,各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負責人、無黨派人士以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先後4次召開會議、中央政治局先後2次召開會議,審議決定稿,提出了許多重要的修改意見。《人民日報》當時曾報道稱:「對每一道決定稿,胡錦濤總書記都逐字逐句地認真審閱,提出指導性意見,作出重要修改,為起草工作傾注了大量心血。」
到了正式開會階段,《決定》文件更是重中之重。每次中央全會一般由大會和分組討論組成。梳理近年來多次全會日程,開幕首日一般由中央政治局成員向全會做「決定」的說明。例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於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開,開幕當天,習近平總書記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向全會作說明。
在閉幕會上,中央全會對會議文件進行表決。《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定義,「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等事項。據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中央委員會召開的52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20個「決定」。以往全會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文件,採用的是「建議」。全會涉及對中央委員或候補委員的處分,程序多為中紀委向大會作審查報告。在以往中央電視台對全會報道的畫面顯示,在對「決定」「建議」「審查報告」等會議文件表決時,全會一般採用舉手表決的方式。中央委員具有表決權,候補委員沒有表決權,但具有發言權。
四中《決定》多次改變中國命運
在中共90多年歷史中,歷屆四中全會都對於中共的發展前途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形成了相關的決議,幾乎形成了「四中全會」現象,而中共與中國的命運,也往往因為「四中全會」而改變。
彪炳中共黨史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不到10個月,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即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允許農民在國家統一計劃指導下,因時因地制宜,保障經營自主權,發揮生產積極性。實際上是對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全面落實與深化。
6年之後,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屆四中全會上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草案》,確定了進一步實現中共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原則,這從客觀上加快了中共中央領導核心年輕化的進程,凸顯了黨章中規定的各級領導幹部不能終身任職的規定的可操作性。
1989年6月,在中共第十三屆四中全會上,江澤民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成為中國共產黨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全會強調要繼續堅決執行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繼續堅決執行中共十三大確定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
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問題是1999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核心議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一次中央全會專題討論國企改革。這與當時1萬多家國企中有六成以上虧損,工人生活得不到應有保障的嚴峻形勢緊密相關。此次會議後,國企改革的路線、方向被更加明確,更指出了國有經濟發展的方向,對探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發揮了歷史性標桿作用。
2004年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此後政府的發展理念開始出現歷史性變化,民生問題得到重視,政府開始逐步從建設者轉型為服務者,另外,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江澤民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並獲得全會同意,胡錦濤接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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