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日前,中央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中央紀委獲悉,作為本次清理工作的參與機關,中央紀委經過兩個階段的工作,共對626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下一步,中央紀委將進一步推動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中央紀委清理法規文件626件
據悉,中央紀委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2012年10月開始,於2013年5月完成,主要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由中央紀委起草或者牽頭起草、以中共中央文件或者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形式發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央紀委制定或者牽頭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自去年10月開始,於今年7月完成,主要清理新中國成立後至1978年前相關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經過兩個階段的工作,中央紀委共對626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建議廢止或廢止108件,失效或宣佈失效120件,修改31件,繼續有效367件。
昨日,中央紀委官網刊文指出需「與時俱進健全完善黨規黨紀」。「有的黨規黨紀過於原則,缺乏細節支撐,操作性不強;有的與國家法律交叉重複。比如,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中,就有許多與刑法等法律法規重複的內容。」文章指出,要實現黨規黨紀與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確規定的,黨規黨紀就應不再重複。
部分文件將轉換為電子版
2012年6月,中共中央部署開展了黨的歷史上第一次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這次集中清理工作由中央辦公廳牽頭組織實施,前後歷時兩年。
通過對新中國成立至2012年6月期間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進行全面篩查,共梳理出規範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1178件。經過清理,廢止322件,宣佈失效369件,二者共佔58.7%;繼續有效487件,其中42件需適時進行修改。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指出,下一步,中央紀委將進一步推動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適時修改需要修改的27件中央紀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此外,中央紀委將結合本次清理成果,修訂中央紀委法規室2005年編撰的《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現行法規制度全書》,並將列入第二階段清理範圍的部分文件整理轉換為電子版,以利於今後保存、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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