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白明珠 內蒙古報道)日前,記者從內蒙古紀委獲悉,內蒙古錫林郭勒紀委通報4起副處級幹部違紀案件。該4起案件違紀人為錫林郭勒盟正藍旗政府副旗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長布古城,錫盟多倫縣政府副縣長楊文普,錫盟鑲黃旗公安局政委孟慶國(副處級),錫盟蘇尼特左旗政協副主席娜仁通嘎拉嘎(女)。
據瞭解,錫林郭勒盟正藍旗政府副旗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長布古城利用職務之便,委託他人隱瞞事實真相、為妻子肖某辦理虛假人事檔案並安排調動工作,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盟委決定,給予布古城撤銷正藍旗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黨委書記職務、降級處分,收繳其妻子肖某冒領的工資以及享受的住房、醫療保險等待遇共計148056.18元。錫林郭勒盟多倫縣政府副縣長楊文普在任多倫縣國土局局長期間,參與為布古城妻子肖某辦理虛假人事檔案及安置調動手續,其行為已構成違紀。盟委決定,給予楊文普黨內警告處分。
錫林郭勒盟鑲黃旗公安局政委孟慶國(副處級)利用職務之便,受賄8萬元人民幣,其行為已構成違紀違法。盟委決定,給予孟慶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問題及線索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政協副主席娜仁通嘎拉嘎(女)利用職務之便,違規佔用巴彥寶力道嘎查集體草場6971畝,並轉入違規轉為農業戶籍的女兒名下,其行為已構成違紀。盟委決定,給予娜仁通嘎拉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有關部門收回其違規佔用的草場,收繳其女兒冒領的草畜平衡獎勵資金357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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