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因涉嫌招搖撞騙罪,金某在朝陽法院受審。
據檢方介紹,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期間,金某假冒中宣部某處長,並授意楊某(另案處理)冒充國家發改委主任,以幫助32歲的陝西男子高某取得農業用柴油批文為由,向其索賄。
在十里河等地,高某陸續將現金人民幣30萬元、價值10.7萬元的萬國手錶、價值3500元的飛亞達手錶以及4萬元購買的加油卡和13余萬元購買的工藝鐵壺等物「孝敬」給了金某。
高某陸續將錢款和財物交予金某後,金某並沒有兌現所謂的農業用柴油批文。
得知上當的高某隨即向警方報案。很快,金某便被警方抓獲歸案。
上午10時,金某在法警的看押下走進了法庭。
庭審中,對於檢方的指控,金某並不認同。金某稱自己原先開過一個畫室,畫室名稱為中軒布(與中宣部近音),之後又開過一個公司,公司有收藏處,他自稱為該公司收藏處處長。
金某稱,自己並未向被害人高某索要現金,自己也從來沒有收到過現金,「我只要過兩塊手錶,和幾把茶壺。」
至記者截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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