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期以來,有包括河北、河南和山東等多個省份的公安廳長被任命為副省長,以副省長身份繼續兼任公安廳長職務。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12月5日上午,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召開,會議決定任命董仚生為河北省副省長。董仚生出生於1962年,曾任江西省鷹潭市市長、上饒市市長、市委書記,2013年7月調任河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2013年9月起任河北省省長助理、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4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任命王小洪為河南省副省長。資料顯示,王小洪,1957年7月出生,歷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2011年9月起任廈門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3年8月調任河南省省長助理、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
早前一周,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任命徐珠寶為山東省副省長。資料顯示,徐珠寶,1959年10月生,歷任江蘇省公安廳副廳長、南京市公安局局長;南京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2012年6月後轉任山東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
更早之前的10月,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鄭為文為江西省副省長。資料顯示,鄭為文1958年出生,曾擔任過安徽巢湖市市長、馬鞍山市委書記等職務。2013年8月調江西擔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江西省省長助理、江西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
根據《第一財經日報》統計,此輪人事變動後,有4省市公安廳(局)長由省級黨委常委兼任,15個省份的公安廳(局)長由政府副職兼任,其餘12個省份的公安廳(局)長也均兼任省長助理或省政府黨組成員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獲任副省長的幾位公安廳長均為去年或前年由異地調任。
本報記者統計發現,在全國31個省份中,公安廳(局)長中只有8位從本省內部選拔擔任,且以西藏、新疆、寧夏、雲南、廣西、甘肅、四川等西部省份為主。其中,甘肅、新疆、寧夏的公安廳長此前也曾長期在外省任職。
其餘23個省份公安廳(局)長均為異地調任。在這23個省份中,來自公安部空降的共有7位。另外16個省份的公安廳(局)長則是從其他省份交流調任,其中來自副省級城市的公安局長調任的有6位。來自地級市市委書記升任的也不少。
公安廳長為何多異地調任?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此前對本報記者分析,異地調任和空降公安廳長是保持社會穩定的需要。另一方面,異地交流任職主要也是為迴避「關係網,人情網」,避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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