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貪污約2.8億元,受賄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約1億元,刷新了廣州公職人員貪腐紀錄,被坊間稱為國企「億元巨貪」的廣州白雲農工商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10日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其全部違法犯罪所得。法院認定,張新華犯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總額近4億元。張新華稱自己「罪不至死」,當庭提出上訴。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另一宗備受關注的貪腐案件——冼村原領導班子冼章銘等7名村官貪污受賄案,昨日也在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冼章銘等7人均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以下。
包括上述兩案在內,廣州兩級法院昨日一共集中宣判了43件職務犯罪案件,53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廣州中院披露,量刑尺度的嚴格被充分體現。除張新華被判處死刑外,該院判決的20宗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被科以5年以上的重刑,另有一批行賄人也被判刑。「選擇這些典型案件宣判,就是為了促進全社會反腐風氣的形成。讓貪官恐懼,讓百姓信服。」廣州中院刑二庭庭長鄭允展稱。
侵吞國資
虛構債務以物抵債,花4565萬吞3 .3億國資
今年8月份,廣州市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涉嫌貪污受賄一案進入法庭審理階段,其中披露出的國企腐敗及國有資產侵吞問題曾被檢察機關評價為「觸目驚心」。
白雲公司原本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業,是於1979年由廣州市農場管理局屬下的白雲山農場、九佛農場、沙田果園場、黃金圍農場聯合組建而成,1984年被確定為處級機構單位。
白雲公司後來又陸續出資設立公司或參與國有聯營公司,旗下擁有了白雲配件廠、白雲雙燕實業公司、梅花園林賓館、廣州市國有白雲農工商生產資料公司等一大批公司。2013年,白雲公司及旗下一大批子公司正式劃歸廣州市城投集團管理。
在上世紀90年代末,擁有總面積約2.5萬畝土地、20多家下屬企業的白雲公司,一度陷入6.2億元的巨額債務危機。身為白雲公司總經理及多家子公司一把手的張新華,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假借企業改制之名,開始大肆上演「左手倒右手」的侵吞國有資產大戲。
據廣州中院審理查明,在1998年6月2013年5月間,張新華等管理層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出資成立了屬於股份制民營企業的廣田公司以及私營性質的新雨田公司。
張新華等人先是以「保護國有資產」、安置職工的名義,將白雲公司的土地、廠房等資產交由廣田公司托管、代為經營。後又以新雨田公司的名義購買廣田公司的全部股份。其間,張新華等人利用代管白雲公司資金的便利,通過虛設債務、以物抵債、低估資產、主動訴訟及和解的方式,陸續將白雲公司的土地、廠房等大批資產從國企轉移至私企,從而達到控制、侵吞的目的。
據相關機構事後評估,白雲公司上述被交易的資產市場評估價為3.3億多元,而實際交易價僅為4565萬元,相差2.845億余元。這意味著,白雲公司的大量國有資產被張新華等人賤賣給了自己掌控的私企,上述差價2.845億余元,被法院認定為張新華等人的貪污金額。
收受賄賂
大肆轉手賣地賣廠房,收受開發商賄賂近億
廣州中院還查明,在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間,張新華在擔任白雲公司及其多家子公司一把手時,利用掌管全面工作、負責公司及下屬公司資產物業的便利,在白雲公司及其下屬公司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過程中,為相關單位、個人提供幫助,並據此提出、收受好處費。
據統計,張新華收受了開發商江逢燦、游德武、何澤明、楊悅宏等人賄送的款項共計人民幣5680萬元、港幣730萬元,全部據為己有。這部分被法庭認定為受賄罪部分。
張新華利用控制的私企廣田公司、新雨田公司在轉賣上述侵吞得來的國有資產時,收受了多名開發商賄賂款共計港幣3529萬元、人民幣450萬元。這一部分由於張新華所憑借的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最終被法庭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部分。
廣州中院經審理後認定,張新華等原白雲公司的部分高管,在主持成立廣田公司後,先以委託代管的方式陸續取得白雲公司資產,再夥同班子成員通過虛設債務、低估資產、隱瞞債權等手段,將白雲公司及下屬公司的多宗土地及房產非法轉走、侵吞控制。他們辯解這是為了保護國有資產、妥善安置員工的說法,其實只是為了一步步非法控制資產,而所謂的借款債務、法院訴訟等只是他們掩蓋侵吞國有資產的方式。
法庭直擊
舉報人:張新華,你死哽啦
昨日上午的宣判現場,張新華在聽到一審判處死刑的結果後,他當庭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稱自己「罪不至死」,將考慮上訴。旁聽席上,曾舉報了張新華及白雲公司管理層長達8年的老伯任權,在聽到判決結果後特意喊住了張新華,大聲稱:「張新華,你也有今天,你死哽啦。」
現年73歲的任權,是白雲農工商公司下屬企業白雲配件廠的老職工。張新華大肆倒賣白雲公司的土地和廠房,導致白雲配件廠的職工宿舍周邊用地緊張,職工宿舍被「包圍」。「連小區出路都不是我們的了,救護車都進不去。」任伯稱,如果不是一眾老職工寄居在職工宿舍沒地方可去,「職工宿舍恐怕都被賣掉了」。
除張新華案外,昨日上午,白雲農工商系列案中的管理層成員章國春、邱一璇、羅漢鍾、陳宇航、張福來、黃銀娣、張桂新、石志文等人涉及的案件也分別進行了宣判。
在被問到張新華系列腐敗案暫告一段落,對目前司法機關的處理結果是否滿意時,舉報人任權表示張新華等人的被處理,只是白雲農工商公司國企腐敗和巨額國資被侵吞的一個表象。
「就憑他們幾個國企的管理人員,就能順利完成這麼大規模國有資產的轉移?」任權等老職工認為,張新華系列腐敗案上同時暴露的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以及虛假訴訟等手段背後可能隱藏的公職人員腐敗等問題,現在還沒有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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