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立法會秘書處向「佔領」立法會示威區和廣場的人士發出最後勸喻,要求他們在一個小時內離開,如果他們堅持不離開,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佔領」人士陸續將物資和有用物品搬離。
據香港電台報道,秘書處職員又表示,由於在場人士未經立法會行管會批准,佔據和逗留在立法會示威區和廣場,所以呼籲他們自行帶走私人物品離去,如他們不合作,將會要求警方協助,在場人士有可能被拘捕及起訴。
據悉,立法會外最快下午3時清場。
「佔領」人士陸續將物資和有用物品,暫存於立法會外的添美道,包括帳篷、椅、樽裝水及頭盔等。有留守的中三學生表示,稍後會有貨車將物資運到一地點儲存。至於會否留守至被捕,她說沒必要的事不會做,因留守是公民抗命,不是「搏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