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許娣聞 實習記者於戈子琦 南京報道)12月19日,記者從南京市政府召開的發佈會上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修訂後的《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正式實施,以往的「日常禁放、春節期間有限開禁」調整為「常年禁放」,禁放範圍也有所擴大。南京主城區將在明年春節期間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據瞭解,此次「常年禁放」由於城市化不斷推進,有禁放必要的人口密集地區逐漸增多,加之近年來灰霾天氣的持續影響,因此南京市擴大了煙花爆竹的禁放範圍。由以往的四個主城區禁放,進一步擴大至雨花台全區,以及棲霞、浦口、江寧、六合等四個區的12條街道、2個園區。《禁放規定》要求,在以上這些地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除此之外,南京市政府對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爆竹的廣大市民一經查實的,將給予適當的獎勵,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打造美麗新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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