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許仕仁在高等法院判囚7年半,並要向政府歸還涉案的1118.2萬元。
據香港電臺報道,有5項罪名成立的許仕仁,部分控罪分期執行,刑期原本共8年3個月,但考慮到許仕仁功績及品格因素,扣減9個月刑期。
法官麥機智判刑時說,許仕仁05年獲委任為政務司司長時,香港經歷艱難時期,許多香港人認為其委任是好事,他備受尊重,口才亦好,如果不是此案,許仕仁可能是近年最優秀的政務司司長。
法官指出,許仕仁有缺點,包括被形容為貪婪,為維持優質生活而出現盲點,為自己爭取最多利益,違反公職人員的職責,令很多香港人失望。法官又指,許仕仁過去有很多功績,例如98年打擊金融風暴,應記一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