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特首普選名單制是否可行,須視乎實際詳情及具體細節,他舉例,如果兩人或三人一張名單,法律上要考慮是否可以表達每個人都獲得過半數的要求;如果名單包括建制或泛民等不同政見,則要考慮如何界定是泛民或建制。
正在北京的袁國強說,在設計選舉制度時,應該用較長遠的角度或眼光。他反問,如果要保證某一派別的人士必定要入閘,從原則上這是否正確的原則或正確的考慮。
他又說,會在法律層面考慮每個建議有沒有違反《基本法》,如果沒有違反,在本地立法層面是否可以有效處理,及會不會出現任何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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