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陳敏 合肥報道)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農委原農業產業化指導處處長金樹芳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進行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金樹芳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並追繳其犯罪所得。宣判後,被告人金樹芳未提起上訴。
金樹芳因案發時被查出「家產」超千萬,而被網友稱為「千萬處長」。2004年至2013年期間,金樹芳利用擔任安徽省農委農業產業化指導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安徽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評審、複審,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監測及安徽省農業產業化項目扶持資金的申報、評審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關照,索取他人賄賂共計17.2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23.2萬元、美元3900元、台幣5萬元及價值13.4萬元的購物卡等財物。
此外,截至2013年,金樹芳個人及其家庭現有財產共計1136萬餘元,累計消費性支出共計73萬餘元,除去其能夠說明來源且經查實的合法工資、福利收入122萬餘元、房屋租金收入13.2萬元、受賄犯罪所得257萬餘元及以涉案錢款投資所獲得的利息152萬餘元,被告人金樹芳對其財產、支出與收入的差額部分仍有663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