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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網內蒙辦傳真 圖為庭審現場 趙志紅面色凝重。 【文匯網訊】(本網記者郭建麗 張鵬宇 實習記者圖們 白明珠5日 內蒙古電)2005年,「殺人惡魔」趙志紅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被逮捕,供述了自己是1996年「4.9」姦殺案的真兇,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對呼格吉勒圖案再審宣判,讓18年前的冤案得以昭雪,並且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中院追加起訴。12月31日,內蒙高院決定就呼格吉勒圖案支付其父母國家賠償金約205.9萬元。2015年5日上午9點30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包括媒體記者在內的60多人旁聽了庭審。
據介紹,該案審理預計需要兩天時間,其中搶劫、盜竊罪部分公開開庭,但因該案的故意殺人及強姦罪部分涉及個人隱私,下午2時30分開始不公開開庭審理。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也來到現場,通過安檢進入公審法庭,聽取案件審理,在開庭20多分鐘後離開。
「殺人狂魔」償命書曝光
被告人趙志紅,男,1972年9月5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內蒙古涼城縣人。趙志紅初中畢業先是跟隨父親在呼和浩特市的建築工地打工,後來結婚,育有一女,離婚後,女兒由妻子撫養。據調查,在1996年至2005年期間,被告趙志紅先後在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兩地作案27起,其中6起強姦後殺人未遂,有11名女性慘遭其姦殺,受害者中年齡最小的僅有12歲。身高1米62、體重不足百斤,卻是狠毒凶殘的「殺人狂魔」,媒體因為趙志紅的冷酷微笑和殘忍,稱他為「微笑的殺人惡魔」。
趙志紅2005年被捕入獄後的消息,讓他在鄉親街坊那裡成為爆炸性話題。現在每次提到趙志紅,他的父親都會不斷地歎氣,他的老母親只說了一句話,「就當他是一陣風刮走了。」村民們都驚異於矮小瘦弱的趙為何會如此強悍暴虐。據一位鄰居回憶,趙志紅很內向,不愛說話,在村裡也沒什麼朋友。
這個看上去普通且稍顯「弱勢」的的男人,卻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奪取了多名女性的生命。在其姦殺一名女出租車司機時,面對對方的苦苦哀求,他絲毫不為所動,將電話線繞在女司機的脖子上,拚命擰了幾圈,直到受害人不再掙扎。
2006年12月5日,落網後的趙志紅向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寫了一封償命書。這封償命書在此次庭審中首度曝光。
「殺人惡魔」不再冷笑
記者在現場看到,8點多的時候,已經有許多媒體記者在等候入場,9點,參加公開審理的記者及相關人員開始通過安檢陸續進場。9點30分,庭審準時開始,這個能容納70人的旁聽席幾乎全部坐滿。被告人趙志紅穿藍色上衣被法警帶入法庭,面色凝重,其家屬沒有到場旁聽。被告人趙志紅的指定辯護人內蒙古伊敏律師事務所謝飛、張瑞軍出庭參加了訴訟。
趙志紅自被捕以來,無論是受審還是得以公開露面,始終面帶冷笑。據介紹,趙志紅曾一度嫌棄自己的家鄉貧困,也曾有「大抱負」,就是要把自己居住的村子變成「華西村」。「殺人惡魔」曾有過「要麼出人頭地,要麼遺臭萬年」的想法。今天的庭審現場,「殺人惡魔」不再冷笑,表面鎮定,回答庭審問題較為有序,但是惶恐的神色也一再流露。
庭審現場,公訴人準備的起訴材料有厚厚的幾摞。庭審中,公訴機關宣讀了公訴書,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志紅涉嫌一起搶劫罪、三起盜竊罪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有關證人證言、勘驗、檢查、辨認筆錄、書證、被告人趙志紅供述,出示指控被告人趙志紅搶劫、盜竊他人財務分別為32700元和3803元事實的證據。將近兩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對上述證據進行質證。
法庭調查結束後,控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辯論。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5月19日晚,被告人趙志紅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某小區對下班歸家的池某某進行搶劫;1998年至2000年期間,趙志紅多次在呼和浩特市盜竊現金、金戒指等財務共計價值人民幣3000餘元。
在庭審中,趙志紅對起訴書指控的1998年盜竊他人金戒指的事實予以否認,對指控其他搶劫、盜竊的事實予以供認。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的搶劫、盜竊的事實均認為證據不足。被告人趙志紅也進行了自行辯護。在自行辯護中,這個瘦弱的男人的聲音有些哽咽,或許是因為恐懼,或者是真的如他的辯護詞中所說的那樣懺悔了,說完了辯護詞,他低下的頭再也沒有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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