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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嫌犯被捕回國。 【文匯網訊】1月7日15時,中央紀委監察部舉行新聞發佈會,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通報一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的進展和成效。
據騰訊網綜合報道,黃樹賢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辦公室,建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摸清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的底數。加強《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下雙邊、多邊協作,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建立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發表《北京反腐敗宣言》,啟動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強化個案處置,共追逃500多人,追贓30多億元。
黃樹賢還強調,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追究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件相關黨組織責任,對湖南衡陽發生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案件嚴肅問責。
海外追逃或成反腐「第二戰場」
去年以來,我國多次釋放將海外追逃作為中國反腐「第二戰場」的強烈信號,其中包括展開「裸官」治理,中紀委新設國際合作局,以及2014年7月開始打響的全球追逃追贓「獵狐行動」。在「獵狐行動」的背景下,去年北京APEC會議又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表明跨國反腐的力度越來越大,追逃範圍越來越廣。
通常來說,海外追逃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追人,即將犯罪嫌疑人帶回國內依法進行審判;一個是追贓,即跨國追繳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所得。目前,我國海外追逃的途徑主要包括引渡、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
不過,目前中國海外反腐還面臨比如跨境追逃涉及不同社會制度、不同司法制度等難題。目前仍有不少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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