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朱皓 南京報道)1月2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2014年江蘇法院系統工作盤點情況,其中在生效裁判中,江蘇7名廳局級幹部、61名縣處級幹部因犯貪污賄賂犯罪被處以刑罰。
7名獲刑廳局級幹部分別是: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汪揚(副廳級)因受賄150萬元,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
原無錫市濱湖區委書記(副廳級)朱渭平受賄折合人民幣2054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原徐州市政協副主席(副廳級)張引受賄146萬餘元,獲刑十一年;
原江蘇省南水北調辦公室副主任(副廳級)吳立生因造成國有資損失共計人民幣5163萬餘元,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原常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副廳級)孫國建收受錢物折合人民幣83萬餘元獲刑七年;
原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副廳級)蔣國星因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30萬元獲刑十二年六個月;
原江蘇省民防局副局長(副廳級)劉友超因收受錢物共計人民幣409萬元獲刑十二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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