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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部分法官在牌匾前留影。 【文匯網訊】今日上午9時,最高法第一巡迴法庭——深圳巡迴法庭正式掛牌,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出席揭牌儀式。在揭牌儀式上,主要舉行了升國旗、揭牌和法官宣誓儀式。
據新京報報道,記者瞭解到,早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根據全會決定確認,最高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四中全會後,最高法院開始根據中央的部署開始巡迴法庭的準備工作。
2014年年末,在最高法院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透露,最高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意義在於推動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於最高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根據中央批准的試點方案,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設在廣東省深圳市,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瀋陽市。
對於巡迴法庭的建設進展,孫軍工表示,兩個巡迴法庭將於今年年初受理、審理案件。
記者瞭解到,2014年年末,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通過了兩位巡迴法庭庭長的任免。最高法院的兩名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和胡雲騰將分別擔任兩個巡迴法庭的庭長。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最高法第一巡迴法庭——深圳巡迴法庭將管轄廣東、廣西和海南三省區,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在審級上,最高法院設立的巡迴法庭,相當於最高法院的派出機構,在審級上等同於最高法院。巡迴法庭的判決效力等同於最高法院的判決,均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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