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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此時宣佈MH370航班失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1-3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1月29日是馬航MH370失聯的第328天,馬來西亞民航局總監阿茲哈魯丁正式宣佈MH370航班失事(原文使用英語單詞「accident」),並推定客機上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全部遇難。馬方還在MH370官網(http://www.mh370.gov.my)上公佈了包含有關事故調查、搜尋努力、家屬賠償等31點內容的聲明全文。馬方稱將繼續搜尋飛機,並啟動相關賠償程序。

據新京報報道,「對每個遭遇不幸的家庭和我們大家來說,這都是一個艱難的時刻。希望馬方履行承諾,做好事件的調查、理賠和家屬安撫,特別是要繼續千方百計找到飛機和乘客的下落。」——李克強總理發表談話說。昨日下午馬方宣佈MH370客機失事時,中法總理正在會談並共見記者。

「搜索區域內327天後生還可能性渺茫」

阿茲哈魯丁表示,在國際公約之下,當正式的搜救工作結束之後,如一架飛機仍失蹤,可以被視為已發生意外。他們是根據衛星數據,鑒定南印度洋的搜尋區域。

「我們認為,飛機在飛至印度洋南部上空某特定區域時耗盡燃料,目前位於該區域附近的海底。該區域位置偏遠,遠離所有可能的降落地點,且已知水深逾6千米,海洋條件惡劣,」阿茲哈魯丁說:「基於現有數據和上述情況,該區域在327天後(截至2015年1月28日)仍有人員生還的可能性十分渺茫。」阿茲哈魯丁說:「因此,我們懷著最沉痛的心情,代表馬來西亞政府正式宣佈,根據芝加哥公約附件12、13有關規定,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並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遇難。」

立即啟動賠償程序

「馬來西亞政府保證,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會承擔相應責任,保障家屬根據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併合理參照國際慣例所應享有的正當權益,包括通過協商或訴訟等方式完成賠償程序。我們也瞭解到,如各位家屬已做好準備,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可立即啟動賠償程序。」

阿茲哈魯丁說,MH370官方網站為家屬設立了一個專屬版塊,內容包括通報搜尋及調查工作、賠償程序、回應家屬質詢及其他形式的協助。

「宣佈絕不意味著結束」

阿茲哈魯丁表示,關於MH370航班的調查仍將繼續,但由於缺乏實物證據而受到限制。「特別是飛行記錄儀」,因此,現階段沒有證據證實關於事故原因的任何猜測。

「此次宣佈絕不意味著結束。我們將與中國和澳大利亞政府合作並在兩國的協助下,繼續推進有關工作。」

「失聯」

2014年3月8日00:41 失聯當天,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向媒體正式發表第一份MH370航班的失聯聲明。

【海陸空搜尋】

3月中旬以後 搜尋工作重點轉至南印度洋。空中、水面和海底搜尋在搜索無果後轉移到水下。

「終結」

2014年3月24日 失聯17天時,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宣佈根據最新的數據分析,馬航370班機航程「終結」於南印度洋,並且宣佈機上人員極可能皆已遇難。對此,中方要求馬方進一步提供得出上述結論的所有信息和證據。美方也表示目前不能對此予以「獨立的證實」。

【水下搜尋】

5月28日 「藍鰭金槍魚」自主水下航行器完成了對4月初發現聲學信號區域的最後一次搜索,未發現任何飛機殘骸跡象。由於MH370最有可能的失事海域海水最深可達到6000米,澳方確定,下一階段的搜尋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搜索區域、對搜索區域海底進行測繪和獲取專業設備進行全面水下搜尋三個階段。水下搜索行動暫時中斷。

【商業化深海搜尋】

10月6日,位於南印度洋的水下搜索行動重新啟動。MH370客機搜尋工作開始進入商業化深海搜尋階段。

「失事」

2015年1月29日 失聯328天,馬來西亞民航局正式宣佈MH370航班失事,並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成員全部遇難。

反應

外交部:

中方要求馬方履行賠償責任

29日下午,馬方正式宣佈MH370航班失事之後,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中方要求馬方兌現在宣佈客機失事聲明中所作承諾,切實履行賠償責任,保障乘客家屬的合法權益,為乘客家屬提供支持和幫助,同時繼續全力開展搜尋和調查工作,保證乘客家屬及時掌握搜尋和調查進展。

華春瑩表示,中國政府將同馬來西亞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密切合作,積極參與搜尋和調查,做好對乘客家屬的服務工作,切實維護乘客家屬的合法權益。

華春瑩說,自客機事件發生後,馬方在客機搜尋、事件調查和乘客家屬安撫等方面作出了重要努力。澳大利亞等許多國家及國際組織為客機搜尋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和協助。中方對此表示高度讚賞和誠摯感謝。

華春瑩說,接受馬航MH370客機失事的事實對乘客家屬而言非常艱難。請所有中國乘客家屬相信,黨和政府始終掛念和關心著大家,始終與大家同在,希望乘客家屬能堅強地面對當前困難,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現場

馬方最後一分鐘取消發佈會

據馬來西亞媒體報道,阿茲哈魯丁的講話通過電視預錄的方式在電視台上做出的。馬來西亞政府原定29日下午15點30分召開記者發佈會,但基於「無法預見的狀況」,這場記者會在最後一分鐘宣告取消。

在隨後的一份聲明中,馬方解釋稱,記者會原只邀請媒體出席,他們原本已經另外安排跟家屬溝通。

「由於家屬出現在匯報會現場,因此這場活動不適宜繼續進行,因此取消。」

釋疑

1 宣佈失事的根據是什麼?

《芝加哥公約》對「航空器失蹤」所做解釋

阿茲哈魯丁表示,「我們懷著最沉痛的心情,代表馬來西亞政府正式宣佈,根據芝加哥公約附件12、13有關規定,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並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遇難。」

專家:對於此次馬方宣佈航班失事的根據,民航管理學院教授董念清介紹說,據國際民航公約(即《芝加哥公約》)附件13的規定,事故有三種情形:一是從登上飛機到下飛機前,人員遭受致命傷或重傷;二是航空器受到損害,出現結構故障,無法再飛行;三是航空器失蹤或處於完全無法接近的地方。此外,該附件第一章中對「航空器失蹤」解釋為「在官方搜索工作已結束仍不能找到殘骸時,即認為航空器失蹤。」據此,馬航宣佈飛機失事,也就意味著認定事故已經發生。

2 為何此時宣佈航班「失事」?

專家稱距離「訴訟失效」只有1年多

阿茲哈魯丁表示,這項宣佈是讓家屬能夠獲得必要的援助,特別是在索償程序上。已有部分乘客家屬提起相關訴訟,去年10月,MH370馬來西亞籍乘客余運亨的兩名孩子提起訴訟,控告包括馬航、民航局總監、移民局總監、馬來西亞皇家空軍司令及馬來西亞政府5方。要求損失賠償、加重賠償和懲罰性賠償。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12月1日開始正式審理該案。據中新網

專家:法律專家認為,便於乘客家屬索賠,這也是馬航選擇此時宣佈航班失事的原因之一。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牛琳娜認為,此時宣佈失事對確保乘客家屬的「訴訟時效」具有重要意義。她說,根據相關國際法,乘客家屬必須於失事航班應到達之日起2年之內提起訴訟,也就是2016年3月8日之前。這樣算來,「現在啟動訴訟程序時間已經非常緊迫了。」因為訴訟前的準備工作難度非常大,包括對機上所有乘客信息要調查清楚,提供遇難者生前的收入情況、工作能力、社會貢獻等材料及相關證據,最後據此確定索賠額度,這些都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

北京嘉維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文勝說:「法律意義上講,如果官方沒有正式對外宣佈航班『失事』,啟動索賠手續就非常困難。因此,此舉是對乘客家屬權益的一種保護。」據新華社

3 後續搜索調查工作如何開展?

繼續搜尋,否則無法確認航班失事原因

馬航29日表示,將繼續全力開展搜尋和調查工作,保證乘客家屬及時掌握搜尋和調查進展。關於安全調查進展的中期報告將在事故發生一週年前後對外發佈。

專家:董念清認為,接下來的工作重點之一是繼續搜尋,否則無法確認航班失事原因。

不過,民航局航空安全辦事故調查處處長毛延峰表示,也要對搜尋的難度有足夠的心理準備。他說:「這是一次史無前例的事件,飛機始終不知去向,至少在近30年來世界民用飛行器事故中絕無僅有。」他說,這也是一次難度非常大的調查,比如飛機應答器停止傳輸,地面無法接收到MH370上ACARS(飛機通信尋址與報告系統)信號,無法追蹤飛機位置等,而這些都是地面跟蹤飛機主要依靠的手段。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An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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