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月30日,有媒體「嬰兒在輪椅上出生墜地後被倒懸拖行」的報道引發廣泛關注。報道稱,河南洛陽一孕婦醫院待產時在輪椅上誕下嬰兒,後嬰兒倒懸著被拖行十幾米。
據新京報報道,今晚7時許,洛陽市衛生局新聞辦負責人通報稱,經調查,事發當日,由於產科分娩量大,產科醫生緊張,當班醫生到產科時間短,經驗不足,能力不強,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存在不當之處。目前,患方同意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產科主任、當班醫生等受到了免職、解除合同等處理。
事件:送產房途中女嬰「懸吊輪椅前下方」
通報稱,今年1月1日晚9時51分,當事人尚女士因「停經31+1周,陰道流液半小時」,被送入洛陽市婦幼保健院產五科。醫院瞭解到,當事人在入院前一周內,曾前往三家醫院就診,經診斷胎兒發育異常,先天畸形。當事醫院診斷後發現,當事人存在「胎兒宮內窘迫,胎膜早破,羊水偏少,胎兒發育異常」等情況。
入院後值班醫生告知患方「胎兒可能不能成活或成活後會有併發症發生」,當時,孕婦及愛人表示理解並簽字要求自然分娩。次日凌晨,孕婦出現不規律宮縮,次日上午10時後逐漸加劇,隨後,由醫生與護士一起用輪椅將孕婦緊急送往產房。
在轉運途中,孕婦在輪椅上產下一女嬰,通報稱,「女嬰懸吊於輪椅前下方」,醫務人員發現後立即將女嬰托起,並將其母女送到產房進行相應處理。女嬰體重1.1kg,因女嬰系早產且為極低體重兒,隨即將其轉入新生兒科。
對嬰兒體檢後,醫院告知了家屬嬰兒發育情況等病情,家屬考慮超聲已提示胎兒發育異常,在簽字「瞭解病情,放棄治療」後自行抱走,產婦繼續在產科住院。
院方承認有不當之處,患方同意訴訟解決
1月3日,患方就嬰兒在轉運過程出生在走廊上問題向產五科副主任提出異議。科室經調查後認為:醫務人員對產程判斷方面的確存在問題,並向患方道歉,應其要求調取了有關監控錄像。
涉事醫院承認,當日處置過程中存在不當之處。「由於產科分娩量大,產科醫生緊張,當班醫生到產科時間短,經驗不足,能力不強,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存在不當之處。」其中,犯了在剖宮產指征不很充分的情況下建議產婦剖宮產、緊急宮縮時未及時再做檢查、用輪椅轉移產婦三點不當之處。
通報稱,5日上午,患方提出15萬元的賠償要求,並在之後一度將金額提高到20萬元。院方承認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但鑒於嬰兒情況特殊且患方索賠額度較大,希望通過法定途徑解決糾紛。後經當地衛生局調查建議後,患方在23日同意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該糾紛。
處理:病區主任被免職,解除當班醫生合同
通報稱,事發後,涉事醫院院長和主管業務副院長向市衛生局深刻檢查,同時請求市衛生局黨組給予處分,對涉事醫院進行處理。
與此同時,產科主任深刻檢查,並被全院通報批評;當日病區主任、副主任、護士長行政職務被免去;當班醫生秦紅娟被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建議市衛生行政部門已發暫停其執業活動半年或一年;對推送產婦前往產房的兩名護士,該院予以留院查看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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