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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同比增加了一個月。圖為正在建設中的「中國北方第一高樓」——香港高銀117大廈,雖然樓高已超過了500米,但在晴空裡宛如近前。香港文匯報記者 達明 攝 【文匯網訊】(記者 達明 天津報道)在剛剛結束的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第三次會議上,本次會議唯一審議的法規——《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簡稱《條例》)獲得通過,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
與內地各省市區現行的同類法規相比,天津的新《條例》處罰力度最高,罰款額度達到了京滬等地現行法規的兩倍。
最高百萬 按日連罰
根據這一新《條例》,天津將對拒不整改的排污企業的30種違法行為處以10倍於修訂前的罰款額度,最高為100萬元人民幣;而針對6種排污行為規定的「按日連續計罰,上不封頂」的手段將大大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2014年,天津市實施了「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等一系列「鐵腕治污」措施,環境質量得到初步改善,全年空氣質量達標天數為175天,同比增加30天;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15天;主要四項污染物PM2.5等指標分別同比下降13.5%、11.3%、16.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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