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青霞 長沙報道)湖南省兩會期間,省人大代表李國武向人大遞交了《關於加強對精神病人婚育管理的建議》。他建議要對精神病人婚育進行嚴格審批,雙方都患有遺傳性精神病的,應禁止結婚,禁止生育子女。他希望通過制定有關規章或者法律,減少遺傳精神病新生兒的誕生,減少悲劇的重複發生。
每100中國人就有1人患重症精神病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2009年公佈的數據顯示,中國各類精神障礙患者人數在1億人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人數超過1600萬人。這意味著每13個中國人中,就有1人是精神障礙患者,每100人中,就有1人是重症精神病人。
「一人患病、一家遭殃、一村受害」,這是中國農村精神病人的真實處境。在廣大農村,由於對精神病患的歧視、恐懼和漠視,家人對精神病學的愚昧。歧視、傷害、被害的事件時有發生,而精神病患子女也是一大受害群體。
高遺傳率致悲劇循環上演
李國武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告訴記者,7-8年前,他在偏遠貧困地區的一次公益走訪讓他很心痛。「那些貧困地區,總有一些夫婦雙方都是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我看到他們的家破爛不堪,就像垃圾堆一樣,原本生下來十分可愛的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既得不到父愛,也得不到母愛,看著讓人很心痛。」
「父母不能和孩子溝通,甚至根本沒把孩子當做孩子,慢慢的等到這些孩子長大,其中的多數也會和他們的父母一樣患有精神病。讓人不忍的是這些孩子又得再一次重複他們父母的悲劇。」李國武認為最讓人心痛的是傷害到了下一代。
李國武說:「不少偏遠地區病患家庭的孩子,無法過上正常的生活。他們不但很可能會遭受由於遺傳基因帶來的健康威脅,而且在這樣的家庭很難得到良好的照料。此外,還很有可能會受到社會的歧視。在多重重壓下,他們的精神負擔會很重,這樣反過來也更容易誘發精神疾病。」
禁婚育切斷悲劇延續
李國武建議,對於精神病人婚育要嚴格審批。精神病人結婚應由具備一定資質的精神病醫院出具證明,具有遺傳性的精神病人應禁止結婚或禁止生育。而對於無法保證孩子基本營養、無法保證孩子接受正常義務教育的精神病人家庭,要剝奪其父母的撫養權。
李國武說,「社會對於這些孩子還應該專門規劃建立特殊學校,讓他們在新的環境下擺脫父母的陰影和心理負擔,同時能接受較好的醫學觀察治療,盡可能地健康成長。」
未發病者可以很好照顧子女
研究數據表明,一般人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比例為千分之三,而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其同胞兄弟之罹患率為7%-15%,假如父母有一方患病,其子女罹患率增加至16%,若雙親均患有該病者,其子女之罹患率為40%-68%。研究表明,血緣愈近,患病率越高。
但對於有精神病患者能否撫養後代,湖南省腦科醫院中西結合科主任王超英則發表了不同的聲音。王超英認為,不少精神病患者在沒有發病的時候是可以很好地照顧子女的,並表示她所接觸過的患者中這樣的例子很多。
王超英指出:「我覺得問題的關鍵更在於對精神病患者的救治上,要讓精神病患者病情穩定,社會應該給予精神病患者更多的關愛和救助。」
暫無法律依據剝奪精神病患婚育
據瞭解,目前中國並沒有因父母雙方都患有精神病,而不讓他們撫養自己孩子的相關法律。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精神病人處於發病期,則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履行撫養義務,也就不能撫養小孩。如果是間歇性的精神病,沒有處於發病期,與正常人無異,就應該承擔為人父母應該承擔的責任,享受為人父母的天倫之樂,這也符合人道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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