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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削減地方專項支付 狠剎「跑部錢進」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2-0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財經綜合2月3日報道,今後我國將繼續清理整頓被視為「部門權力象徵」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從而減少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的尋租和腐敗空間。這是2日《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中公佈的改革內容。這一意見作為新一輪預算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將改革利劍指向了我國每年近5萬億元的轉移支付資金。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國務院意見最大亮點是明確了我國轉移支付制度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並提出了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的具體舉措,如明確一般性轉移支付在整個轉移支付中的占比提高到60%以上。

此外還提出嚴控專項轉移支付的系列舉措,包括繼續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逐步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等專款專用規定;嚴控新設專項、規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意見還提出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轉移支付:用稅收優惠政策取代部分競爭性領域政府投入、探索實行基金管理等市場化運作模式等。

意見還明確除中央委託事項外,一律不得用於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以及樓堂館所等國務院明令禁止的相關項目建設。

削權

專項轉移支付占比減至40%以下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在2014年中央對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壓減三分之一基礎上,今年將繼續大力度壓減專項。

而改革意見最大的亮點,則是明確了一般性轉移支付的主體地位,並提出要大幅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占比逐步提高到60%以上。這意味著地方在獲得中央財力支持的同時,對資金統籌使用有了更多自主權。

「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一般是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的,項目過多過濫不僅導致資金使用『撒胡椒面』,最終也形成了部門的利益格局。」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說,削減整合專項,將直接觸動政府部門利益,是一場政府「自我削權」的革命,倒逼政府轉變職能。

減負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資金

對地方而言,辛辛苦苦要來的專項資金,用起來卻很難—地方需要為中央專項資金提供配套,配套比例有時高達1:1,一些貧困縣區不得已通過銀行高成本貸款配套,導致財政「雪上加霜」。

此次依照新預算法有關要求,國務院意見明確,除按照國務院規定應當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的事項外,中央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承擔配套資金。

「取消地方配套,無疑將緩解地方財政支出壓力,減少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有利於地方統籌安排預算。」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說。

統籌

「打醬油的錢也能用來買醋」

而針對專項轉移支付過多過細,並且資金使用有嚴格限定,「打醬油的錢不能用來買醋」的局限,此次改革意見在打破「專款專用」上也有所突破,明確提出逐步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探礦權和採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專款專用的規定,統籌安排這些領域經費。

值得關注的是,國務院意見提及的「除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事項外」,實際是在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尚無頂層設計背景下,轉移支付改革在合理劃分事權方面的先行探索,對於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明確,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屬於中央委託事權的項目,可由中央直接實施的,原則上列入中央本級支出;

屬於中央地方共同事權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支出責任,中央分擔部分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委託地方實施;

屬於地方事權的,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中央主要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給予支持,少量的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事務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支持,以實現特定政策目標。

釋疑

什麼是中央轉移支付?

我國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分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兩大類。

一般性轉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對有財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規範的辦法給予的補助。一般性轉移支付使用不受限制,由下級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使用。

專項轉移支付,是指上級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給予下級政府的資金補助,由下級政府按照上級政府規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專項轉移支付重點用於農林水、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等領域。一幕幕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跑部錢進」情景不斷上演,更成為腐敗和浪費高發地。

中央轉移支付有多重要?

目前,我國全部財政收入中,地方本級收入大約貢獻一半,但支出要花掉約85%,這之間的差額就靠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來平衡。2014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46787.09億元,這一數量占2014年全國14萬億元一般公共財政收入的三成多,相當於去年中央財政收入的七成。其中專項轉移支付占轉移支付總額的41.8%。

專項轉移支付有多複雜?

當前我國專項轉移支付過多過碎,資金使用「撒胡椒面」,一些領域如農林水,落到最基層農村一級的各種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在一些地方多達上百項。

2014年6月,審計署曾發報告直指當前中央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理力度不夠大,審計發現目前具有專項性質的轉移支付明細項目有363項之多,很多項目之下又包含眾多小項目,如「中央基建投資」1個明細專項就包含110個子項,許多專項在資金投向、補貼對像等方面存在交叉現象。

      責任編輯:王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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