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因火車站票與座票同價,乘客卻無法享受同等服務,廣州市民雷闖將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月10日,該案獲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將於2015年4月28日開庭審理。
「無座與硬座同票價不合理」
近日,雷闖通過12306網站購得一張由武昌開往廣州的Z35次無座火車票,票價為138.5元。2月4日晚,雷闖乘坐該趟火車前往廣州,據他回憶,車程時長約10多個小時。
雷闖查詢鐵路售票官網後發現,該趟列車硬座和無座的票價相同。他認為,無座和硬座的收費標準相同,乘客享受的座位服務卻不同,「這明顯不公平,也不合理。」
雷闖稱,鐵路營運方憑借公共運輸的壟斷優勢,將不提供座位的客運服務按提供座位服務的價格來出售, 「他們在訂立客運合同時已失公平。」
2月5日,雷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遞交起訴狀,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對方以半價向其出售站票車票,退還多收取的票款,並承擔該案件的案訴訟費用。
曾以相同理由起訴被判敗訴
據瞭解,2014年年初,雷闖曾以相同理由起訴廣深鐵路營運部門。2014年3月,廣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雷闖敗訴。
火車站票、坐票定價問題一直備受爭議。鐵路總公司副總經理胡亞東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鐵路部門發售無座車票,是為讓更多旅客能夠回家採取的一種方式,旅客可以自願選擇購買。
胡亞東稱,列車上的座位是流動的,旅客在一個站下車,站著的旅客就可以就座,不管是有座還是無座,鐵路部門付出的運力成本是一樣的。
今日,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向雷闖出示受理案件通知書,宣佈立案審理該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根據傳票通知,該案將於2015年4月28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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