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日,中央政法委公開通報16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這是中央政法委第四次集中通報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在黑龍江省訥河監獄幹警失職瀆職、違紀違法案件中,包括訥河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高慶祥在內的6名直接責任人均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新京報報道,中央政法委方面表示,各級政法機關要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嚴厲懲處的尺度不松,強化教育管理監督,確保黨紀國法和鐵規禁令成為剛性約束,使幹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體政法幹警要自覺增強廉潔從政意識,做到守紀律、講規矩,抵得住私心、私情、私利的誘惑,守得住做人做事、執法司法的底線。
16起典型案件分別是
1. 黑龍江省訥河監獄幹警失職瀆職、違紀違法案。2014年5月以來,黑龍江省訥河監獄五監區服刑人員王東在獄內使用手機上網,通過視頻聊天軟件與張某、賀某、李某等多名社會女性交往,騙取張某、李某人民幣11.6萬元。
經查,該監獄領導疏於管理、履職不力;監區負責人和監管幹警落實監規紀律不嚴,對服刑人員違法違紀行為長期失察,收受服刑人員及利害關係人錢物,私自為服刑人員傳遞違禁品。目前,王東涉嫌重新犯罪問題正在依法進行查處。
訥河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高慶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黨委副書記、政委楊福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紀委書記王革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政治處主任陳寶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工會主席陳喜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獄政科科長劉陽、五監區監區長懷慶、五監區副監區長郭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五監區一分監區監區長王猛、看守大隊大隊長劉艷東和會見室民警廖忠寶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五監區民警朱登濤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開除公職,看守大隊看守員李海軍、五監區民警張喜平被開除公職。王革、劉陽、王猛、劉艷東、朱登濤、李海軍等6名直接責任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河南省周口市委政法委原書記朱家臣涉嫌貪污、受賄案。2007年至2013年,朱家臣擔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將個人宴請及購物的費用交由所屬政法機關財務報銷,貪污公款44萬餘元;利用職務便利,為部分單位或個人評優評先、工作調整、職務晉陞等提供幫助,收受賄賂650餘萬元;利用生病住院、父母去世、逢年過節等時間節點,收受下屬單位和個人的紅包、禮金183.8萬餘元;與他人通姦。目前,朱家臣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湖南省岳陽市岳陽縣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夏惠陽受賄案。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夏惠陽在辦理岳陽縣新開鎮政協聯絡組組長袁玉濤貪污受賄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4.5萬元。目前,夏惠陽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4.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監察室原主任劉哲涉嫌受賄案。2012年至2013年,劉哲擔任天津市交警塘沽支隊支隊長、市交管局車管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涉嫌向相關人員和企業索取銀行借記卡、汽車等財物,共計價值118萬餘元。目前,劉哲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 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法院原副院長盧明違紀案。2013年9月8日,盧明在為兒子操辦婚禮過程中,收受下屬人員禮金1.07萬元。目前,盧明已被撤銷副院長職務。
6. 廣西自治區南寧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原所長鄧建聰等人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2014年4月至9月,鄧建聰授意該所民警陳朝輝夥同協警黃凱、鍾思平及李其偉,在辦理信用卡套現非法經營案件過程中,採取「釣魚執法」的方式引出涉嫌非法經營人員,並以「罰款」為名向其索要錢款數十萬元。目前,鄧建聰等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青海省西寧監獄原副監區長王玉傳徇私舞弊辦理減刑案。2007年至2009年,王玉傳在擔任分監區監區長期間,明知服刑人員李某獄內私藏、使用現金,卻隱瞞情況並多次同意給予李某表揚和獎勵,為其減刑創造條件,使得李某獲法院裁定減刑2年10個月。目前,王玉傳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
8. 安徽省宣城市中級法院原院長楊謀林貪污、受賄案。2007年至2014年,楊謀林在先後擔任宣城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及宣城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建設、公務員招錄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34萬餘元,並侵吞公共財物價值137萬餘元。目前,楊謀林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9. 遼寧省公安廳印章製作管理中心原主任馬馳濫用職權、受賄案。2009年9月8日,馬馳在擔任印章中心主任期間,未經招投標程序,擅自以印章中心名義與瀋陽某軟件科技公司簽訂研發協議,並先後兩次擅自挪用廳印章網絡登記費70萬元,支付給該軟件科技公司。後該筆款項因軟件科技公司侵權,無法履行協議而損失。此外,馬馳還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托,在江某等人涉嫌詐騙犯罪案件處理中,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目前,馬馳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10.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法院原副院長袁夏光受賄、徇私枉法案。2007年5月至2012年8月,袁夏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共計13.2萬元;在審理鍾某某受賄案過程中徇私枉法,違背事實和法律,擅自修改判決書內容,並收受3000元購物卡、2條煙、2瓶酒。目前,袁夏光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11.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原政委劉欣受賄案。2010年至2014年,劉欣擔任龍泉驛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政委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開設涉賭遊戲場所的胡某、開設涉黃洗浴場所的薛某謀取非法利益,先後收受賄賂共計173萬元。目前,劉欣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2.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郭玉發涉嫌貪污、受賄案。2008年至2013年,郭玉發利用職務便利,為烏蘭浩特市房地產開發商王某某、科右前旗司法局原局長羅某某等人謀取利益,索賄、受賄59.3萬元;2004年至2007年,通過向單位借款、報銷個人支出費用等方式貪污公款22.5萬餘元。目前,郭玉發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3. 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治安大隊原民警朱潤清濫用職權、收受賄賂案。2011年底至2014年3月,朱潤清利用負責審核發放《特種行業許可證》的職務便利,索取、收受賄賂l9.6萬元,以及相機單反鏡頭、歐米茄手錶各一個。目前,朱潤清已被開除公職,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4. 廣東省湛江市坡頭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原局長龐耀輝違反禁令案。2014年5月13日,龐耀輝應邀前往湛江市皇冠會參加朋友生日聚會,公安機關因接到群眾舉報稱聚會人員涉嫌吸毒遂進行調查,結果未發現龐耀輝存在吸毒等違法行為。但龐耀輝前往夜總會唱歌喝酒的行為違反了《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免職處理。
15. 重慶市未成年人強制隔離戒毒所二大隊分隊長田欣鑫違紀案。2014年4月,田欣鑫值班期間將手機帶入監管區提供給杜某某與家人聯繫,為杜某某私帶滷菜和香煙,並索取現金;收受杜某某親屬贈送的釣具、帳篷、睡袋等戶外用品。田欣鑫還違規將打火機帶入監管區提供給其他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使用。目前,田欣鑫已受到行政降級處分。
16. 海南省三江監獄二監區原副主任科員張成輝違反工作紀律案。2009年至2012年6月,張成輝利用職務便利,屢次違規攜帶手機進入監管區提供給服刑人員使用;利用職務影響,向服刑人員及家屬借款;工作期間多次無故曠工。目前,張成輝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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