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駱佳 綜合報道)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稱,已對河南省委原副秘書長王鐵牛受賄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依法以受賄罪判處王鐵牛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違法所得107.8萬元人民幣、1000美元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王鐵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共計107.8萬元人民幣、1000美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遂依法作出上述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