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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擬出台首部網絡交易管理辦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2-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記者 俞晝 杭州報道)隨著網購投訴的快速增長,用立法約束的呼聲一直不斷。《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草案)近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獲得原則通過,有望在今年3·15前後正式出台。

最新三年,杭州的電子商務產業年增長率都在60%左右。據統計,目前杭州市從事網絡交易的網站約29725家,而通過交易平台從事網絡交易的主體已超過900萬家。但另一方面,網絡交易的監管也問題頻發,網絡消費投訴量基本上一年翻一番。截至2014年10月,已受理的網絡消費申訴舉報件數達到28651件,共立案查處網絡違法案件276件。

基於此,《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列入去年政府立法計劃。此次,辦法(草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後,將再作修改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正式出台後的管理辦法,將是國內首部規範網絡交易的政府規章。

網店要在主頁公開營業執照

據瞭解,辦法(草案)明確規定,從事網絡交易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通過第三方平台開展經營的,應向平台經營者提交自身的工商登記信息,暫不具備工商登記條件的自然人,需通過第三方平台進行網絡交易,並提交身份證明等信息。

如同實體店一樣,工商登記信息得「上牆」。對於網店,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在主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信息,第三方平台還要統一建立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強迫買家「改評價」將依法處罰

買到貨不對版的商品,給個「中評」或「差評」,有的賣家會打電話騷擾甚至威脅修改評價。對此強迫評價行為,辦法(草案)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迫使消費者違背意願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最多可處以2萬元的罰款。

辦法(草案)還明確規定,因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交易經營者資格信息時,第三方平台需在15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供;若要求第三方平台經營者調解,平台經營者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此外,電子化的購物憑證或者服務單據、交易交流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處理網絡消費爭議的憑據。

      責任編輯:冬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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