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張紫晨 兩會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今日下午的報告指出,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為下一步特首普選具體辦法「確定了原則、指明了方向」。報告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香港基本法,推動香港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依法順利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今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將通過香港特首普選決定列為2014年的主要工作。在「依法對有關法律問題作出決定,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這一章節中,報告指出,在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對若干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有力促進和保障憲法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報告指出,實施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重大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正確實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進香港政制發展負有憲法責任,有必要就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關問題作出決定。
報告強調,常委會依據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和解釋,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為下一步香港特別行政區提出行政長官普選具體辦法確定了原則、指明了方向,這對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香港基本法,推動香港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依法順利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於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