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兩高」報告中,列舉了大量具體個案。這些個案的加入,讓一向「數字為王」的最高檢工作報告生動許多,有利於吸引代表們仔細、深入地閱讀,從而更好地予以審議。
本網梳理了「兩高」報告中的大案,如下所列:
一、最高法
(一)暴力犯罪案
1、天安門「10•28」暴恐案
2、昆明「3•01」暴恐案
3、劉漢劉維黑社會犯罪案
4、王英生故意殺人案
(二)貪腐行賄案
1、劉鐵男案
2、李達球案
3、倪發科受賄案
4、葛蘭素史克投資公司行賄案
(三)冤假錯案
1、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
2、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案
(四)其他案件
1、「中威」執行案
2、首例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案
3、首例撤銷未成年人父母監護人資格案
4、首例台灣居民大陸遺屬取得補償金案
5、泰州市環保聯合會環境公益訴訟案
1、網絡推手「秦火火」非法經營案
2、奇虎與騰訊涉壟斷案
二、最高檢
(一)暴力犯罪案
1、劉漢劉維黑社會犯罪案
2、溫嶺殺醫案
3、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案
4、延壽看守所在押人員殺警脫逃案
(二)貪腐行賄案
1、葛蘭素史克投資公司行賄案
2、周永康案
3、徐才厚案
4、李東生案
5、李崇禧案
6、金道銘案
7、姚木根案
8、北戴河供水公司馬超群案
(三)冤假錯案
1、徐輝強姦殺人案
2、黃家光故意殺人案
3、王本余故意殺人案
4、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案
(四)其他案件
1、江蘇非法傾倒工業廢酸環境污染案
2、訥河監獄在押犯網絡詐騙案
3、晉濟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案
4、昆山特大爆炸事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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