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趙鵬飛)今日上午,坐在人民大會堂三樓,聽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說「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那一刻,筆者腦海裡揮之不去的,是一張新華社記者拍攝的照片:呼格吉勒圖的媽媽,撲在兒子荒草萋萋的墳頭上,嚎啕大哭。
時隔19年之後,中國司法最高長官站在國徽下,面對全體人民代表,對司法不公釀成的悲劇深表自責。這樣的態度理應受到肯定和讚許。但筆者更想說的是:誰家也沒有多餘的兒子。希望從周院長的自責開始,司法系統全面糾錯,藉此讓司法公正重新贏得民心。
俗話說,重刑之下,必有冤獄。剖析過往的冤假錯案,公檢法以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為由,違背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定下「命案必破」、「限期破案」等目標,往往是釀成大錯的主要誘因。翻閱過往案件卷宗,絕大部分冤假錯案的背後,都存在嚴重的刑訊逼供。犯罪嫌疑人一旦做出有罪供述,公安機關就會宣佈案件告破,法院出於對案件審理期限以及績效考核等因素的考量,在審判過程中經意不經意的施行效率先行,往往讓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也陷入失守境地。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提及的「徐輝強姦殺人案」、「黃家光故意殺人案」、「王本余姦淫幼女、故意殺人案」、「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案」等冤錯案件,無一不是如此。
既然釀成錯案的癥結已經明晰,為何糾錯過過程仍然阻力重重?
「八年奔波,終於將弟弟念斌從刀口下救回來,但是,當年製造假案的公安人員至今無人道歉,無人承擔責任。我們還會努力。」周強院長代表司法系統自責之後,有記者立即連線遠在福建的念建蘭。念建蘭是最高法報告中另外一起被提及的冤案主角念斌的姐姐。這個為了身陷冤獄的弟弟、犧牲個人幸福與事業的姐姐說,追責是防範冤假錯案的治本之道。
追責,責任在誰?責任當然在於司法系統自身。毫無疑問,每一次糾錯,都是司法弊端暴露在公眾面前,遭受輿論痛斥的難堪過程。
倘若沒有法治的理念革新、制度保障和強力監督,恐怕冤案糾錯的道路,還會走得泥濘、坎坷而漫長,「遲到的正義非正義」。
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一系列改革,無疑給人們帶來法治的希望。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我們必須承認,世界上沒有一種司法是不會出錯的,但出錯只能是司法的傷疤,而不能是胎記。
曹建明昨天有句話說得很好:不要忘了「檢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確實,只有把司法權力放在人民的監督之下,竭盡全力做到司法公正,才是司法者心中永不能泯滅的職業操守和信仰堅守。希望今後提交民意代表們審議的兩高報告中,呼格吉勒圖、念斌之類的冤案及自責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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