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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 資料圖。 【文匯網訊】今天上午,法晚記者從念斌姐姐念建蘭處獲悉,由於對福州中院作出的113萬國家賠償決定不滿,今天下午念斌代理律師公孫雪將向福建高院提交念斌案國家賠償復議書。
據《法制晚報》報道,2014年8月22日,8年來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佈無罪釋放。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福建高院工作報告中,均提及念斌案。
今年2月17日,福州市中級法院發佈消息稱:2月15日,該院依法對賠償請求人念斌二審宣告無罪賠償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先支付賠償請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58.9萬元;支付賠償請求人念斌精神損害撫慰金55萬元;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賠償請求人念斌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對於福州中院總計約113萬的賠償,念斌姐姐念建蘭認為,這是對念斌的「二次傷害」,將用盡法律附屬的權利來捍衛念斌所被侵犯的權利。
念斌代理律師公孫雪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目前她本人已經抵達福州,下午將去福建高院提交國家賠償復議書。對於福州中院的賠償決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沒有異議之外,其他幾項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精神賠償撫慰金、傷殘賠償金等均要申請復議。
公孫雪介紹,按照法律規定,福建高院接受賠償復議書之後,一般在3個月內必須給以答覆,如果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