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浙江報道)據浙江省高院官網消息,3月17日,湖州市中級法院根據浙江省高級法院指定管轄決定,對湖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浙江大學原黨委委員、副校長褚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行賄罪及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一案,予以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