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高施倩 浙江報道)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檢察院重要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顯示,日前,湖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浙江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褚健(副廳級)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挪用資金、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行賄等罪向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開資料顯示,褚健於1999年被聘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首批特聘教授,隨後任浙江大學先進控制研究所所長。2005年任浙江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曾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