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14日報道,在廣東省委巡視組離開南方醫科大學兩個月不到,2014年5月17日,省紀委通報,南方醫科大學副校長陳志中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經查,陳志中在擔任珠江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權收受醫療器械供應商、醫院基建項目承建商及下屬單位贈送的財物,折合人民幣逾500多萬元。
近日,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涉嫌严重违纪内幕被透露:陳志中被抓,源於他給兒子改名,企圖逃脫罪責,沒想到此舉被發現,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兒子改名牽出腐敗線索
從被省紀委調查,到移送司法,陳志中一案僅用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案件這麼快取得突破,與他的兒子有很大的關係。
2014年3月,廣東省委第十巡視組入駐南方醫科大學,開展為期1個月的巡視。其間,一個特殊的名字引起了巡視組的注意。2010年,陳志中提任南方醫科大學副校長,提任時的《幹部履歷表》顯示,其兒子姓名是「陳×」,身份是華南師範大學學生。不過,在2012年至2014年陳志中的《領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其兒子姓名卻改成了「陳×巍」,身份是廣州市施盛醫療設備員工。
「更改」兒子名字恰恰發生在他提任南方醫科大學副校長之際。是不是有意為之呢?巡視組迅速將情況向省委、省紀委匯報,省紀委對此成立了調查組。
調查組很快查明,陳志中的兒子姓名為「陳×巍」,曾用名「陳×」,2009年7月從華南師範大學畢業後,進入省成套設備局下屬機械設備招投標中心工作。2012年他辭職了,隨即從他人處接手經營廣州市施盛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調查組對陳×巍辭職不到1個月便成為施盛公司法人代表,獲得97.5%的股份,並低價盤得該公司位於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某辦公樓的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順著這一線索,陳志中與醫療設備供應商余×雄的關係逐漸浮出水面,陳志中收受巨額賄賂的嚴重違紀線索亦漸趨明朗。
老闆盯上醫院建設「大肥肉」
2004年6月,陳志中擔任廣州軍醫大學二附院(珠江醫院的前身)院長不久,該院設備器材科主任盧×向他推薦了從事醫療器械生產銷售、代理進口醫療設備的余×雄。認識伊始,陳志中只是簡單地客套了一下,對這個看起來並不起眼的中年商人印象並不深。
當時,珠江醫院剛好啟動了新醫療區建設工程,對基建商和設備供應商而言,這都是一塊「大肥肉」。余×雄看準了這一點,恰巧他一個朋友生病,余×雄抓住這個機會親近陳志中,把自己的朋友帶到珠江醫院,找到陳志中,請他幫忙。
陳志中沒有猶豫就答應了,將余×雄朋友看病的事安排得妥妥當當。隨後,余×雄為了表示感謝,送給陳志中2萬元作為感謝。「當時覺得逢年過節收禮送紅包是人之常情,覺得風氣就是這樣。」陳志中事後反省。
余×雄當然不會錯過繼續與陳志中「親近」的機會,鞍前馬後為陳志中著想。2008年,余×雄得知陳志中計劃在廣州白雲區某小區買房,他多次陪陳志中前往看房,幫陳支付了2萬元購房誠意金,隨後又送給陳志中25萬元,用於支付購房款。
一來二往,余×雄與陳志中交好的消息不脛而走,醫院上下都知道兩人的關係不一般,這為余×雄接下來能夠順利拿到珠江醫院的採購權做好了鋪墊。在陳志中擔任珠江醫院院長期間,余×雄所控制的公司向珠江醫院供應醫療器械、設備金額5207.67萬元,供應醫療耗材物品累計2602.9萬元。
「雖然尚無明顯證據指明陳志中在招投標過程中是否有違規操作,但是不排除底下人受其二人關係影響而投其所好,做出違規操作的行為。」辦案人員稱。
陳志中兒子的公司建立之後,生意一直很慘淡,眼看兒子忙得焦頭爛額,陳志中便「拜託」余×雄為兒子的生意鋪路搭橋。陳志中之所以謊報兒子履歷以及給兒子改名,就是希望不要有人通過兒子查到自己頭上,但是事與願違。
在辦案人員剛掌握陳志中違規違紀線索,需要請余×雄協助調查的時候,嗅到陳志中要出事的余×雄便做好了外逃的準備,企圖讓案件不了了之。
去年4月30日早上,余×雄約了一群好友喝早茶一一道別,就在他要離開廣州時,被辦案人員控制,辦案人員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張有效期至2014年5月16日的飛往阿姆斯特丹的候補機票。原來,他早就利用姓名為麥×斌的假身份證辦好了移民比利時的手續。
經查,陳志中共收受余×雄贈送的財物合計160.23萬元。
家人節儉兒子卻開豪車
2007年,陳志中兒子還是一名學生,在他名下卻有一輛價值約50萬元的進口豐田漢蘭達,辦案人員瞭解到,陳志中及其家人的生活都很節儉,甚至連礦泉水瓶都攢下來拿去賣,如此節儉的一家人怎麼會捨得拿出50多萬元去買車呢?
經過核查發現,購車時的付款方既不是陳志中也不是其兒子陳×巍,而是惠州市某淨化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易記錄顯示,付款所用的銀行卡所有人正是該公司的法人代表陳×洪。
原來,2007年,商人陳×洪得知陳志中想買一輛汽車,就以陳×巍的名義購買了一輛進口豐田漢蘭達給他,並幫忙支付了購車款、稅費等共52.98萬元;2009年,陳志中的房子裝修,得到消息的陳×洪,立馬提著十幾萬現金到他家中。對於這些陳志中都一一笑納。
在陳志中擔任珠江院長期間,陳×洪所控制的公司承建了該院的層流病房工程(項目標的約630萬元),無菌空調工程(項目標的約700萬元),ICU建設工程(項目標的約340萬元),手術室建設工程(項目標的約1500萬元)。
尚無明顯證據顯示,在陳×洪拿這麼多項目背後,陳志中有無違規操作,干擾招投標。不過,事後陳志中反省:「雖然我沒有直接為他們(下屬)指定設備品牌或指定建築裝修工程,但他們(供應商)正是利用所謂的『朋友』關係,利用我的職位和影響力為他們(供應商)在醫院更方便地謀得利益。」
受賄逐漸走向「高智商」
陳志中出生在農民家庭,有30多年黨齡。至案發陳志中的家人還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在家人眼中,陳志中對老人孝順,對家庭負責。他極少外出,一心一意照顧生病的妻子;作為父親,他一直為兒子事業忙前忙後。直到「雙規」之後,他想得最多的還是90歲高齡的母親,病床上的妻子以及涉世未深的兒子。
「雙規」之後,陳志中懺悔:自己當上領導幹部,特別是當上珠江醫院院長以後,圍繞自己的老闆變多了,看到他們花錢大方,掙錢容易,內心開始羨慕起來,慢慢地,便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
在辦案人員看來,陳志中案中,官員受賄手段從「簡單得近乎粗暴」,逐漸地往「高智商」發展,不斷變換方式,讓行受賄變得越來越隱蔽。
在接受余×雄「行賄」辦公樓時,陳志中開始琢磨如何掩蓋受賄事實,他跟余×雄商議,以陳×巍的名義辦理辦公樓過戶手續,先把94.93萬元的交易金額轉到余×雄的賬戶上,待取得房屋產權後,再由余×雄分數次從銀行取出現金歸還給自己。
據辦案人員介紹,陳志中並不是一個急於得到回報的人,供應商也心領神會,只要陳志中一有需要,便藉機奉上。提任南方醫科大學副校長之後,陳志中或許已經在考慮如何能夠安全著陸了,他才會瞞報房產(陳志中及配偶名下房產3套,兒子名下房產1套,但僅向組織報告兩套),還謊報了兒子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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