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美國加州聯邦檢察官周三披露,決定起訴逃藏美國的一對中國貪官「夫婦」,並可能將其遣返中國。分析人士說,這可能揭示出中美反腐合作的新趨勢。
據現代金報綜合報道,攜3億元人民幣贓款潛逃美國的前中儲糧官員喬建軍及其前妻趙世蘭,因涉嫌欺詐和洗錢被美國加州聯邦檢察官起訴。趙世蘭周二已經被美方逮捕,喬建軍依然在緝拿中。
此案是自去年11月北京APEC會議期間發表《北京反腐敗宣言》後,中美在反腐敗合作領域取得的最新個案。
兩人涉多項罪名,或獄中度餘生
美國《華爾街日報》昨天報道稱,美國聯邦大陪審團17日已經正式起訴喬、趙二人向國外轉移盜竊資金罪刑期5年,移民欺詐罪刑期10年,共謀洗錢罪刑期20年。如果全部罪名成立,不僅全部贓款會被罰沒,兩人的後半生可能還要在聯邦監獄中度過。
聯邦檢察官莫羅吉克表示,他們日前得到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公安部的協查通報,希望美國聯邦執法部門協助追查喬建軍和趙世蘭攜帶贓款潛逃美國一案。
喬建軍被指在1988年至2011年擔任中國中儲糧周口直屬倉庫主任期間,利用周口直屬倉庫一些基建項目承包、大件物品採購等時機,取得7億人民幣的不法所得,其中約5000萬美元轉移到美國。喬建軍於2011年國慶期間攜數億元公款潛逃國外。
美方來中國取證 中方大力協助
聯邦助理檢察官程樂其介紹說,喬、趙二人是通過美國的EB-5投資移民項目赴美的。趙世蘭向美國移民局謊稱將向美國企業投資50萬美元,但調查結果顯示趙的相關文件全部造假,她的50萬美元根本沒有投資到任何項目,相反,這筆錢被用於購買西雅圖郊區的一棟住宅,錢的來源和周口市糧庫的一筆洗錢交易有關。
另外,他們還涉嫌婚姻關係造假。喬建軍來美時已經與趙世蘭離婚,但趙世蘭在申請投資移民時,謊稱兩人仍有婚姻關係。
檢察官說,趙世蘭涉嫌洗錢、欺騙美國移民官員、違反移民法,如果法庭以此罪名判決趙世蘭有罪,可能會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
程樂其還表示,他們掌握的部分證據是中國方面提供的,美國檢察官在對他們提起訴訟之前也曾親自去中國調查取證,並得到中方大力協助,「對中國來講,他們是貪官;對我們來講,他們涉嫌洗錢和移民欺詐。」分析人士表示,這是中國宣佈海外「獵狐」行動以來中美司法合作提升的實際行動表現。
兩嫌犯或被遣返 此前已有先例
根據美國《僑報》報道稱,莫羅吉克表示,中美之間雖沒有引渡條約,但在反腐敗、反洗錢方面卻有著相同的立場。官方正在討論中國逃犯被捕後,將他們從美國送回中國的其他辦法。在無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可以以欺詐性移民為由將趙世蘭驅逐出境或遣返中國。
實際上,美國遣返中國貪官已有先例。2004年,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合作平台,美方將涉嫌侵吞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數億美元資金的主犯余振東遣返中國。
《僑報》報道稱,雖然莫羅吉克沒有就兩國之間是否在「獵狐」行動上達成默契表明態度,但從喬、趙一案的中美合作中不難看出,美國已不再是中國貪官逍遙法外的伊甸園。
針對美方起訴喬建軍和趙世蘭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9日說,中美雙方在反腐敗追逃追贓方面的合作正在不斷加強,這也充分表明,世界上沒有腐敗分子的庇護所,這些外逃腐敗分子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表示,喬建軍和趙世蘭這對貪官「夫婦」在美被訴表明,美國支持中國反腐行動,這將對心存僥倖、伺機外逃的國內貪腐分子形成一定震懾。
長期以來,由於社會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異,中國海外追逃追贓工作面臨諸多困難,一些外國法院由於缺乏對中國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的瞭解,對從中國逃來的腐敗分子常常作出不予引渡或遣返的判決。
許耀桐說,儘管存在一些差異,但各國對腐敗嚴重危害性的認識是一致的,絕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也是各國的共識,各國之間進行卓有成效的反腐合作不應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礙。
解讀
此案能震懾外逃中國貪官
中共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同時,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中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了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健全了協調機制。中國還加強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下的雙邊、多邊協作,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建立了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是中國腐敗分子外逃藏匿的首選地,曾一度被輿論稱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2014年,中國和美國反腐合作取得重要進展。同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查、追蹤、凍結、追繳、返還腐敗資產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重點追繳和返還腐敗犯罪資產。
同年11月在北京舉行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發表了《北京反腐敗宣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尚未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APEC成員簽署了該宣言。
同年12月,中美雙方在北京召開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第12次會議,雙方就進一步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達成重要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