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通訊員 陳克力 溫州報道)因家庭瑣事常與妻子爭吵,32歲的浙江永嘉男子周強(化名)一直想跟老婆離婚。婚姻出了問題,料誰都會心情不好,周強在去年下半年的這段時間都過得很鬱悶。然而,2014年9月的一天,自稱心情不好的周強做了一件讓家人震驚的事,某晚深夜回家的途中,他強姦了一名女子,而在事後,他發現這名女子竟是他的親表姑。
見女子俊俏頓生歹念
事情為什麼會發展成這樣,還得從2014年9月11日說起。
去年9月11日這天,周強又因為家庭瑣事與老婆大吵了一架,周強外出一直到凌晨才準備回家。當途徑永嘉縣巖坦鎮上宅村時,他發現有輛黑色寶馬車停靠在路邊。
周強有些好奇,大半夜的這豪車停這幹嗎呢?於是周強便用自己隨身攜帶的手電筒照了一下,發現車裡躺著一個看起來30多歲的女人李麗(化名),看李麗面容姣好,且長得白白淨淨,周強心中頓時冒出了不軌的想法。
周強走到寶馬車旁,敲了敲車窗,車內的李麗便打開了窗戶。周強問,「你在這裡幹嗎?」李麗便如實告訴周某,自己的一位同伴在此處電魚,自己在車內等他。
「這魚塘是我承包的,你們敢在這裡偷魚?你帶我去找你同夥!」聽說這魚塘是周某的,李麗一下子慌了神,連忙從車中出來,跟周強來到溪邊。
突然間,周強用手按住被害人李麗的脖子並伸手去摸李麗的胸部,在遭到李麗奮力反抗後,周強撿起地上的一塊石頭威脅李麗,聲稱再反抗就弄死李麗,並把她扔河裡。
事後獲知被害人是親表姑
被周強威脅後,李麗不敢再反抗,期間,周強強行兩次姦淫被害人李麗。事後,周強因害怕被害人李麗會打電話報警,便將李麗的手提包拿走扔進附近溪中。經查,該包內有諾基亞手機一部,現金2200元。
之後,周強便打電話讓自己的堂弟開車來接自己,見叔叔也在車裡,周強將剛剛自己強姦李麗的事說了出來,並向叔叔描述了李麗的面容特徵。然而他叔叔聽聞之後,大驚失色,懷疑被強姦的婦女是不是周強爸爸的表妹,即周強的表姑。周某聽完也傻眼了,去找了李麗的照片作對比,確認了他強姦的女子正是李麗。周強在家人勸說下去警方自首。
檢方認為,被告人周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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