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晶晶 新疆報道)備受關注的烏魯木齊醉酒男辱罵交警、當街將排泄物扔向交警的案件日前公開宣判,被告人譚某某因犯妨礙公務罪,被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宣判後,譚某某表示不上訴。
「酒後大便扔交警」被捕
去年11月3日凌晨零時20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市區大隊交警在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路邊,車上一男一女都喝了酒,上前查處時,車上男子辱罵交警。交警要帶他到大隊醒酒,並讓拖車司機將車輛先拖移到停車場時,車上男子下車脫下褲子當街大便,並用手拿起排泄物向交警和拖車司機扔去,還對拖車司機進行毆打。
經公安機關調查,該男子譚某某是重慶人,40歲,在烏魯木齊從事建築業。去年12月8日,譚某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今年1月9日被逮捕。此後,檢察機關以譚某某妨害公務罪向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對被告人譚某某在有期徒刑6個月到一年內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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