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6日報道,對於近日香港反對派鑽文字空子,聲稱當年基本法起草時有「公民提名」方案,多位香港知名人士明確指出,「公民提名」是偽命題。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廣泛咨詢後,最後把「提名委員會提名」寫入基本法,是為了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4日於「基本法頒布25週年研討會」上表示,基本法初衷沒有「公民提名」成分。5日他又發表聲明,重申在基本法草擬期間,1988年的徵求意見稿羅列了五個行政長官產生方案,在兩個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中,都沒有公民提名。
對此,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5日出席電台節目時也表示,自己清楚記得,基本法草擬時,其中三個方案不贊成普選,其他兩個普選方案則沒有提到「公民提名」。
特區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說,「公民提名」不是「國際標準」,只有少數國家有這種制度。她強調,「兩黨制國家用黨提名,議會制國家用議會提名,只有少數國家用公民提名,因此公民提名是『偽命題』」。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乃強指出,當年討論基本法涉及了不少主題,但沒有人提及過「公民提名」。「假如要求公民提名,理應在草擬時爭取,而現時頒布基本法已有25週年,是一個既成的事實,爭辯公民提名沒有意思。」劉乃強又表示,反對派一開始便捆綁反對,若政改未能通過,反對派需要負上最大責任。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當年討論基本法時很多題目都被討論過,但即使到了今日也沒有人會同意「公民提名」。她也強調,寫下提委會的目的就是要確保資本主義以及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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