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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滿年 網絡消費維權難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4-17]

【文匯網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至今實施已滿一年,其中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經營者不得設立「霸王條款」等條款引發關注。記者從17日深圳市消委會發佈的新《消法》實施一周年投訴情況報告中獲悉,新「消法」實施並非一路坦途,在實際消費生活中,部分期待較高的新規定實施情況仍有諸多不盡人意之處:退貨受限、霸王條款、個人信息洩露等問題仍是「軟肋」。

「七天無理由退貨」投訴占13.36%

據統計,從去年3月15日至今年3月14日,深圳市、區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2389宗,目前已解決50327宗,解決率96%。電子商務類投訴共8979宗,近1200宗涉及「七天無理由退貨」,占比13.36%。

其中,產生投訴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如何為商品完好、如何判定哪些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等存在不同解讀;二是個別大型電商平台旗下的網上店舖以及某些獨立B2C網站消極被動執行甚至以多種借口不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

淘寶網購糾紛占比逾6成

據介紹,從深圳市消委會一年來受理的近9000宗電子商務類投訴來看,60%以上涉及淘寶網購引發的糾紛,被投訴的商家絕大多數沒有進行商事登記、地址不詳,主要銷售假冒偽劣的手機等數碼產品,涉嫌欺詐消費者。針對拒絕提供網店真實信息的網絡交易平台,相關調解成功率僅10%左右。此外,深圳市消委會電子商務類投訴涉嫌網絡欺詐的,有4成以上涉及淘寶賣家、獨立B2C網站。此類經營者多通過虛假宣傳、低價誘惑,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隱瞞、虛構經營地址,一旦消費者發現商品存在問題,經營者要麼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要麼讓消費者寄回物品後就「人間蒸發」無法聯繫。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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