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為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複查進展情況,參照有關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就該案於4月28日13時30分召開聽證會,聽取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代表意見。
據悉,聽證會將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監督員、群眾代表等作為聽證人員參加。因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依法不接受旁聽。山東高院將通過官方微博「@山東高法」及時播報聽證會有關情況。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12日指令山東省高院複查聶樹斌案以來,該案複查工作的一次重要進展。
此案的進展一直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聽證會將成為公眾瞭解複查進展的重要渠道。
焦點一:
為何案件複查要開聽證會?
在刑事案件複查工作中採用聽證會形式,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並不多見。
聶樹斌案複查合議庭審判長朱雲三表示,雖然我國法律並沒有對案件複查如何進行作出具體規定,但山東省高院對該案的複查定下了兩個原則,一是複查要體現公開、公平、公正,二是要讓社會公眾、申訴人以及代理律師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從這些原則來考慮,我們認為舉行聽證會是比較合適的複查方式之一。」朱雲三表示,公眾對案件複查工作瞭解不多,難免產生猜疑。舉行聽證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同時又保證案件當事人的隱私不受侵犯。
「這次聽證會,將是合議庭法官在閱卷之外聽取申訴人代理律師和原辦案單位代表意見的一個重要環節。」朱雲三同時認為,聶樹斌案作為社會高度關注的疑案,在複查工作中採取聽證形式,具有一定的探索意義。
焦點二:
哪些人將參加聽證會?
據悉,將參加此次聽證會的人員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件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二是原辦案單位代表,三是法院邀請的聽證人員。
此外,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將指派2名檢察員參加聽證會,進行法律監督。
朱雲三介紹說,本次法院委託第三方按照規定條件邀請了15名聽證人員參加聽證會,包括專家學者5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各2人,婦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監督員2人以及基層群眾代表2人。
他表示,法院確定參加聽證的人員,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對該案能夠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法院為充分體現中立性和公正性,明確要求聽證人員沒有對聶樹斌案發表過評論性的意見。」
此外,參加聽證人員年齡需在45歲以上,有一定的工作閱歷,品行端正。
焦點三:
聽證會將如何進行?
在聽證會上,申訴代理律師將向該案合議庭法官充分說明申訴請求和理由。原辦案單位代表將介紹原處理決定認定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依據,出示相關證據,並就申訴代理律師提出的問題進行說明。
同時,聽證人員可以就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向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進一步瞭解情況,並就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向有關辦案單位代表進一步瞭解情況。
「總的原則就是各說各話,充分向法官說明各自的理由和看法。」朱雲三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建林表示,強姦案件涉及個人隱私,一般不公開審理,聽證會應處理好公眾知情權和當事人隱私權之間的平衡,不能過度曝光。此外要妥善處理好申訴人、申訴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三者的關係,不要搞成控辯交鋒,而是要讓法官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焦點四:
聽證會對案件複查有何作用?
朱雲三表示,對於聽證會各方發表的意見,合議庭都需要認真考慮和研究。「法院以及合議庭是否採納和吸收他們的意見,標準就是這些意見有沒有充分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來支持。」
卞建林認為,在刑事案件的審判監督程序中,對於被告人死亡的,一般不開庭審理而是書面審理。但是聶樹斌案屬於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疑難案件,從這個角度來看,召開聽證會可以說是一種創新,對於推動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力很有意義。
「我們希望通過聽證會,讓社會公眾對案件複查工作有比較全面的瞭解,增強司法透明度。」朱雲三說。
焦點五:
複查工作進展如何?
記者瞭解到,山東高院負責複查聶樹斌案的合議庭由5名法官組成,有兩名成員具備20年的刑事審判經驗,死刑案件審判與覆核經驗豐富。為了避免互相干擾,合議庭成員均「背靠背」獨立閱卷,在聽取律師意見之前不允許交流意見。
2015年3月10日,合議庭全體成員前往河北實地調查核實。他們發現,案發現場地貌發生了巨大變化,玉米地上已經修建了南水北調工程。但法官們仍然獲得了切實的現場感受。
3月17日,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開始閱卷。朱雲三表示,凡是法官能閱的、法律允許公開的案卷,律師都可以閱。聶母及申訴代理律師表示,閱卷範圍之廣,遠遠超出他們的預期。
4月8日,聶樹斌案兩位申訴代理律師各自提交了代理意見。
4月20日,山東高院約談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向律師提供了河北檢察院複查聶樹斌案的相關卷宗,並告知代理律師山東高院將舉行聶案聽證會,請他們提前做好準備。
朱雲三表示,目前該案複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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